火之狼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了,...(恕刪) 這麼一個嚴重的錯誤政策 當初完全不顧民意 強行立法通過..現在 證民坦承政策錯誤 讓股市蒸發上兆 稅收少收千億..一句道歉都不講 還硬賴給在野黨胡鬧..
bob19620102 wrote:當初明知道亂搞 為何要強行通過?..為何沒有人需要為當初亂搞負責?..當初亂搞 讓台股蒸發上兆 稅金少收千億..連一句道歉都不必?.一句道歉算很仁慈了 算過份嗎?.. 完全同意需道歉馬桶,615都是罪魁禍首,但要這兩人道歉...,難如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