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juang wrote:沒錯, 一個現在看起來不公不義的政策居然還可以不斷世襲~~(當時的時空背景當然可以說是要照顧弱勢的族群)要是現在政府突然公佈租屋者同樣享有1/3房屋的權利(租房子的人算是相對弱勢)房東要賣屋要分錢給租房子的人, 租屋者還可以把這個權利世襲傳給後代~~那誰還敢租房子給人?(恕刪) 這個政策確實有很多問題,不然不會拖了這麼久都無法解決,如果現在政府突然公佈租屋者同樣享有1/3房屋的權利的話.那房東就可以體會地主與佃農的心情了.
jackel22 wrote:依照第17條規定:第...(恕刪) 就我了解的實務上...是六年一約...但不好意思不能解約...不能不續約...除非佃農願意主動無償歸還...不然就是送調解然後給1/3...公告解除租約...
jack4799 wrote:這個政策確實有很多問...(恕刪) 這件事情是越拖越久越沒辦法解決...像樓上大大他分到了1/24的繼承佃權...也就是說同意解除租約的部份要經過24個人的同意...另外就像節能減碳種樹的佃農所說的...一但假設政府真心的想要解決這件事情...一定會牽扯到公義的問題...政府最害怕的就是這樣..."幫著地主向可憐的佃農要回土地"雖然極大多數的佃農都非以農作為生...但...這就要請已經潛到馬里亞納海溝的天大...來說說他可憐的心境了...
hummer511 wrote:這就要請已經潛到馬里亞納海溝的天大...來說說他可憐的心境了... 天大可能最近忙著照顧那些樹所以沒辦法上線因為種樹也是有很多不為人知的農務要做不像一些人認知的那樣簡單 種樹不但沒有收入 還要換算之前等值現金繳給地主 真的是吃力不討好 又要倒貼錢的工作但是為了節能減碳救地球 再辛苦也要做下企
jack4799 wrote:這個政策確實有很多問題,不然不會拖了這麼久都無法解決,如果現在政府突然公佈租屋者同樣享有1/3房屋的權利的話.那房東就可以體會地主與佃農的心情了. 其實講到照顧弱勢, 現在何不來個"住者有其屋"?當年的時空背景佃農確實是很辛苦, 但是現在的租屋者又何嘗不辛苦?我自己已經有買自住的房子, 但是我覺得政府幫著財團及有錢人大炒房價...辛苦的只是一般還沒買房子的小老百姓~~~
jackylei wrote:那當初的地主怎麼不會...(恕刪) 我只知道現在送到立法院等到立法出來一堆吵翻天了這時候,就算不一定會過關一堆人也會不敢再出租出去如果很有可能過關再怎樣也要解約除非房子要送人的例外啦當初,是什麼時代!說不定人家走到門口要地了才知道有這一條
jackylei wrote:那當初的地主怎麼不會...(恕刪) 實施之後就要不回來了那時候剛好日治時期之後在日本統治五十年的時期善良老百性說啥也不相信自己的土地一夕之間會變成別人的哪知國民政府來台之後真的實施了有些人比較聰明一戶保留兩公頃利用分戶保住大部分的土地在大陸的手段更激烈用佃農鬥爭地主才有周扒皮事件大陸那邊來的真的是...匪無意挑起省籍紛爭如果現在也比照辦理將上市公司股份收回之後直接分給員工那對原來的資方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