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行庫意思意思買了一點點‧剩下就看大家的表現了‧這裡是不是很清楚明白的說,明天有高點不奇怪‧但是殺低的話低檔無多‧指標要會看,多看多練習自然自己就知道如何判斷了‧還是大家想小弟把時間日期點位方向都寫的一清二楚‧然後有錢大家賺,咖啡小弟喝‧小弟在本也知道明哲保身阿?何況已經有高人指點小弟,話不可說得太明‧有人喜歡上媒體曝光,小弟可是一點都不喜歡阿‧
hm9898 wrote:在01要找到像版主的奇才可真不容易啊! 真的。是奇才。。。:)tourcura wrote:明示來了,看好喔‧八大行庫買賣超‧這不只是給人魚吃,還把釣魚的魚竿都奉送了‧跟本不用天天追著小弟問,明天會如何,後天會如何‧ 雖然樓主已經說是明示了,但我還是不明白樓主,那我只好在旁邊玩沙,不再叨擾。。。同時祈求樓主每天務必明示,讓我還有機會站在樓外學習。感謝。Take care......
https://tw.tv.yahoo.com/finance-tw/live-%E5%8F%B0%E7%A9%8D%E9%9B%BB%E6%93%B4%E5%BB%A0-%E5%BC%B5%E5%BF%A0%E8%AC%80%E5%87%BA%E5%B8%AD%E5%8B%95%E5%9C%9F%E5%85%B8%E7%A6%AE-102430674.html大家越來越厲害了‧正在動土典禮‧股價就回檔了‧
tourcura wrote:八大行庫意思意思買...(恕刪) 八大行庫昨天買超‧今天期指這樣‧這樣是不是明是得很清楚‧指標這麼公開,是不是不用天天追著小弟問‧明天會如何?後天會如何?應該如何?這樣大家是不是手機點開就知道了‧
所以不要去奢求別人可以給自己甚麼,要自己明白‧自己可以學到甚麼?如果樣樣都要人家從頭帶到尾,自己不肯用心思去學‧就算把獨孤九劍劍譜擺在面前,也是被大家當成回收紙而已‧就像普通的指標,不在乎的人‧一點都不重要‧但是大盤卻深深的被影響著‧小弟功力不夠,還沒練到百分之百,說跌就跌,說漲就漲‧只能偶爾跌偶而漲‧如果只是把本樓當成跟單樓,那不必進來了‧因為沒有講方向,時間,點位‧金融商品,有心人士想評論也無從評論起‧但是本樓有的是操作的觀念,講操作的觀念不犯法阿‧至於大家要對操作的觀念有意見,至少講點有內容的東西‧提升一下大家操作的技巧‧不要整天看多看空的,那我們就分成兩派一個看多一個看空不就好了‧不是你對就是我對‧這樣有意義嗎?看多看空起碼有個理由,有個過程讓大家清楚明白地知道不是更好嗎?
2018年01月26日 10:33 工商 簡威瑟「台灣先生」花旗環球證券台灣區研究部主管谷月涵(Peter Kurz)沒讓市場失望,看好台股表現受惠於本益比擴張,將台股今年高點預估值調升到12,000點,獨居外資圈最高,先前市場期待的外資圈調升潮,領頭羊已經出現。更令人振奮的是,台股目前看來估值似乎滿足,但是,本地一般投資人還在持續投入台股,提供市場上攻動能,根據歷史流動性對市值比重高峰研判,這股本地資金行情甚至可能推升台股上前無古人的16,000點。法人指出,12,000點是台股重要心理指標,由於台股歷史最高點是12,682點,在全球多數股市頻創歷史新高之際,台股「僅」改寫大波段高點,卻沒能問鼎歷史新高,總是令市場覺得可惜。谷月涵此次喊出12,000點,會不會激勵台股展開新一輪上攻,甚至挑戰歷史高點,備受矚目。谷月涵的觀點是,台股本波頻頻攻高,一般投資人功不可沒,雖然現在持股水位還是相對低檔,但自去年7月開始,因美元與房地產等資產表現遜色,本地投資人就站在對台股淨買超角色。至於近期新台幣匯率狂升,谷月涵倒是老神在在,他認為,新台幣強升只會對一些營運效率較低的產業造成影響,像是NB ODM、PC系統、壽險等,然銀行、零售、電子上游是受惠者。整體而言,新台幣升值對台股企業的獲利有正面幫助。(工商)
八大行庫買賣超又再一次展示神仙指路的效果,這樣大家是不是可以很客觀的判斷大盤。也不用被人牽著鼻子走,自己動手豐衣足食‧靠山山倒靠人人倒,靠自己最好‧為什麼有人用就走火入魔,小弟用就如同小叮噹的百寶袋一樣‧哪是因為對指標要精研,事先就要有十八班的武藝,才能應付變化多端的大盤‧只要大盤處理好,大家的看法很容易隨著大盤的變化而改變‧所以當大盤跟指標不如預期的時候,大家意見就很多‧但是大盤跟指標一樣的時候‧大家反而都沒有意見‧所以本樓才會把重點放在討論大盤,而不是針對大家的留言去評論,說三道四‧這樣大家對大盤做出留言的時候,才能暢所欲言‧當然要維持這樣的風氣,只能對不符這樣要求的朋友,列入黑名單‧只有把判斷不斷地建立在可以參考的指標上面,才可能有好的操作策略‧難道我要建立一個操作策略是,某某人看多,所以我要跟著看多?那這個人看多的方式,自己了不了解?看多的過程自己知不知道?純粹某某人看多就跟著看多‧那只是賭運氣而已‧各位想看看這個邏輯對不對‧
引用資料來源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537724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審簡字第2102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XXX選任辯護人 OO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第12064 號),嗣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裁定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主 文XXX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引用起訴書(如附件)之記載外,並有被告XXX在本院之自白為證。二、爰審酌被告以為藉代號、匿名在PTT上任意張貼文章,即可不用負擔任何責任,竟未為任何查證,恣意散布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所載文字,使不特定人均可共見共聞,足生損害於告訴人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社會評價與經營信譽,所為應予處罰,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告訴人和解,並參以被告無前科紀錄、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及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 條第2 項、第3 項、第454 條第2 項,刑法第310 條第2 項、第41條第1 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 ,逕以簡易判決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所以大家在網路上面留言要慎重‧在網路上不要以為留言的朋友不追究就為所欲為‧其實已經是不斷的把證據送給對方當成提告的材料‧就像有人不喜歡味全,那也要拿出證據證明不喜歡的理由,這理由能不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腳‧就憑單方面不喜歡,就在網路上面採取過當的行為‧被告上法庭一點也不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