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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明明營業額沒有二十萬 稅務人員卻硬要我們開發票?

小樹逼逼 wrote:
資本額設定12萬是設...(恕刪)


找會計師幫你申請比較好。後面你可以自己弄,但前端由會計師幫你會省很多麻煩。因為營業事項也是一個問題。要是你填錯,都有影響。

vince0928 wrote:
這樣就有點怪。...(恕刪)


是阿...
政府人員說什麼就是什麼
無奈的是也不能爭辯(會越搞越糟)

四、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

這一條是表示有裝pos機的人,都需開立統一發票,足以讓一堆飲料店和餐廳乖乖去繳5%了
如果一開始是會計師或專業作營業登記的公司來跑流程,就會簡單方便,一件收費才兩三千元,現在可能都要開發票,一但開始開發票要再改回免開也是很麻煩的,供獻一些錢讓政府亂花。
看來,還有不少人認為大家不繳稅對國家比較好 ??

國稅局應該盡量不課稅 ??

或者,別人都應該繳稅! 但是我就是不應該要繳稅 ??

基本概念是,大家在這塊土地上做生意,就應該繳保護費給保護老大, 每個老大收的錢不一樣, 繳的保護費名目也不同!營業稅有老大收 17%,也有老大收5% ! 營所稅有老大收 35%,也有老大收17%

在開始收保護費的機制時,要讓大家乖乖地繳,但是同時因為地下經濟太活絡了, 加上為了簡政便民, 所以有了20萬的免報空間(其實還是有繳), 省得小老百姓小事小麻煩, 但是執行了一陣子,又有太多人走漏洞, 所以又加了條款把漏洞補起來...

所以,樓主認定每年營業額一定不會超過 240 萬元! 未來5年每年也一定不會超過 240 萬 ! 所以要求這幾年不開統一發票.. ??

其實,或許走流動攤販路線,比較合適樓主您的經營模式,既不用繳營業稅,也不用繳所得稅! 租貴森森的店面!只是讓房東爽爽賺而已 !

現在很多小吃店進項食材沒有發票,所以開發票比較有難度! 樓主賣的單價較高的產品,除非是自行走私的產品,否則連進口品都可以合法的取得進項成本,不瞭解為什麼這麼排斥開發票...我們家附近連賣10元五金雜貨小店都有開發票,為什麼賣高價品的店可以說自己不用開發票 ??..

當然,大家看到別人在爽爽賺的時候,不是應該協助他們愛台灣嗎 ?? 又何必去散佈影射說國稅局員工拿會計師回扣的小道流言
現實社會就是沒關係就是有關係,有關係就會沒關係,自行領會,老百姓辛苦繳稅少一塊都不行,相信公僕為老百姓辦事,那很多流程自己去跑看看相信樓上的會很有體會,自行辦理房屋過戶,還會被承辦人員說自己辦裡有次數限制,中華民國法律那一條說自行辦理過 戶有次數限制,自行辦理營業登記就跟樓主一樣一定要開發票,如果樓上跟公部門接觸多了就會體會第一句話的含意,繳稅老百姓一毛都少不了,不過看到辛苦賺的錢被亂花拿來作選舉綁樁,蓋一堆沒經濟效益的軌道工程得益只有地方派系炒地皮,錢花的都是老百姓 辛苦納稅錢,選出來的人一次就把台灣財政搞跨,到處都是錢坑,年金,國防自主,錢瞻計劃,最後只有加稅加稅再加稅。

hotala88888 wrote:
現實社會就是沒關係...(恕刪)


有感!

antu_c wrote:
看來,還有不少人認為...(恕刪)


要繳我還是會繳
此外很多人不是覺得不繳
而是不公平法律上的模糊

做生意本來就是必須依照法律
但重點是公平性合理性問題
把政府比喻成老大
確實是,但就是因為自己跑過流程了
才會更深刻體會不公平的感受
另外一提
你知道有多少產業(例如建築)申請合法執造或其他事項
特殊人士去申請就是會快速通過
台灣稱是法治國家
政府想要做到不要讓人說話
那就合理一點

這也是我在這邊發文聽聽各位意見或體驗
我也知道依我一個小老百姓是能改變什麼
但難道我不能把我親身體會的事件拿出討論?


小樹逼逼 wrote:
要繳我還是會繳此外...(恕刪)



你知道有多少產業(例如建築)申請合法執造或其他事項
特殊人士去申請就是會快速通過
--->巨蛋!就像現在電視天天報的"蛋蛋危機"!
小樹逼逼 wrote:
要繳我還是會繳此外...
但難道我不能把我親身體會的事件拿出討論?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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