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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有10億出售成交額 財力有多大


kantinger wrote:
房地產的稅制就有改股...(恕刪)

房產有像股市榮義交易嗎?契稅占成交比重高嗎?土增稅若高也代表增值更大不是嗎?
而房產合一稅也會先扣除這些費用阿,有所得就應繳稅不是最高原則嗎?
所以政府不應預設立場,說會收到多少稅,而是實現公平的遊戲規則才是麻,不然都別碰這些敏感的議題,要做就做到真公平正義

雷蒙斯 wrote:
房產有像股市榮義交易...(恕刪)


所以要一起談嗎?

雷蒙斯 wrote:
房產有像股市榮義交易...(恕刪)


目前台灣合法生意
除了上市櫃買賣賺的所得
稅制上所得有都不用課稅的嗎?

可達瓜瓜 wrote:
很好奇 10億成交額...(恕刪)


你只要現股當沖

每天成交個2~300萬

不用一年就超過10億了...

*( 現在隨便誰只要開戶滿3個月交易超過25萬,就都可以有499萬額度現股當沖了...
kantinger wrote:
目前台灣合法生意 除...(恕刪)

你真的很嚕那,資本市場本意,就是要給公司籌資用的,你幹嘛跟房產搞在一起跟,跟本不倫不類。好了算是給你過了,降低證交稅再課證所稅,稅收一定會減少,因為外資不用課證所稅,還少交證交稅,這不蠢嗎?股市本來就是金錢遊戲,要不然為什麼有融資跟放空,房地產有當沖的嗎?
如果金錢遊戲所得不用課稅
開公司跟店面跟上班所得要課稅

那說得通嗎?
那要不要抗議為啥美國可以一直印鈔票,美國人會理你再來談這些?
kantinger wrote:
如果金錢遊戲所得不用...(恕刪)

kantinger wrote:
如果金錢遊戲所得不用...(恕刪)


1.怎麼會沒繳稅??
已經繳了證交稅 繳的稅比上班族多很多
前面那個嗆我的 我PO交易紀錄後就閉嘴了

2.現在吵得證所稅 是依金錢遊戲所得在課稅??
賺錢繳稅 大家都願意 繳多一點也沒話講

大家在意的是 現在證所稅的規劃
(1)不是依照所得課稅 賠錢仍要繳 才不爽
(2)股利所得 是從股票的帳面價值扣掉的
那本來就是我的錢

就好像政府從我銀行領出100萬 再發還給我
然後再課我一筆所得稅
腦袋清楚的人一定沒辦法接受
現在證所稅就之前賺400萬以上才繳稅立院不要
改成目前的對嗎

如果堅持有賺才要繳選核實課稅不就好了嗎?
qweewq1919 wrote:
就好像政府從我銀行領出100萬 再發還給我
然後再課我一筆所得稅
腦袋清楚的人一定沒辦法接受


你對稅務實務可能所知不多,
所以才會覺得政府如此做法難以接受!
但事實上卻是:
非常多的稅,
是得剝很層皮,
以及政府先收再退。

先收再退的例子很多,
例如租金所得,
政府先預扣10%,
也就是月租20萬,
得先每月繳給政府2萬,
待隔年報稅時再扣抵。
除了預扣10%所得外,
租金所得還得繳2%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隔年還得再繳納綜所稅。

稅收扒很多層皮的例子,
實在是太普遍了,
例如絕大多數的商品買賣,
公司出售商品時,
進出貨額差的加值型營業稅5%得先繳給政府,
年度計算公司盈餘時,
再針對盈餘部分課17%營所稅,
課完營所稅後的盈餘,
假使先不分配,
則又得再被課10%的未分配盈餘稅,
將來分配盈餘給股東時,
股東再課一次綜合所得稅,
前前後後好幾層皮,
但這卻是絕大多數公司行號遵行的實際狀況,
沒什麼好奇怪的,
不然國家稅收從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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