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wu0531 wrote:國軍精簡案三讀通過 ...(恕刪) 本來就是軍事砍最多,還會再砍啦,沒戰爭時期軍費等同浪費,買保險的保險費在承平時減少也算正常,實在砍很大就是了砍下去之後戰力下降調整大概跑不掉了,老美是很不爽
jjc0516 wrote:領薪水的一毛錢都跑不掉炒房炒地皮的 躺著賺 都課不到稅這就是 政府 如果不用課稅,為什麼一些炒房大戶要找人頭呢?為什麼之前某大戶被追了十幾億的稅?轉貼:新聞辭典 房屋財產交易所得民眾去年若賣房子,今年5月報稅必須申報「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出售屋所得後,再乘上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就是應繳納的售屋所得稅。
economic wrote:這種不容易追,畢竟房...(恕刪) 也沒啥好追的啦 ~ 如果是台北市的話, 如果提不出當初購買證明, 那就直接依42%的標準來課稅囉 ....台灣人就是這樣.. 自己沒買賣房子, 就跟著媒體跳tone政府沒在打房 ~~ 等到輪到自己有能力買賣房子了, 才驚覺原來台灣真的是萬萬稅 !! =============....去(100)年有賣房子的人注意了!財政部核定100年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其中,在台北市部分的標準由99年的37%提高到42%,創下史上新高,調幅達5%,至於調幅最大的則是新北市的板橋、永和及新店區,由99年的21%提高至28%,調幅達7%,看來,去年賣房子的人,今年報稅時可能得多繳稅了。根據稅法規定,個人出售房屋時,必須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售屋者如果能提出交易時的成交價與成本費用的證明文件,即可根據證明文件核實認定,但如果提不出交易所得證明文件,就必須依照財產交易所得標準申報時;至於這項標準,則是由各區國稅局參照當年度實際經濟狀況及房屋市場交易情形擬訂,由財政部核定。財政部19日核定100年度個人出售房屋未申報或已申報而未能提出證明文件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5月申報去年度的綜合所得稅時,即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核定標準的百分比進行申報,其中,標準最高的首推台北市,達42%,較99年調.....
economic wrote:這種不容易追,畢竟房...(恕刪) 其實最差最差就是從不動產所有權異動下手即可把每個月的異動資料用電腦批次跑出來,揀選出買賣類別,然後下手查資金流即可我相信這些對國稅局來說很簡單,畢竟國稅局連預售屋買賣都可以查了現在問題只在於房地產稅賦真的太低至於證交稅那種東西,根本完全用電腦跑就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