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me wrote:
爛政策也是有遊戲規則的,想領不勞而獲的津貼就該照遊戲規則走。
一直想鑽、想爭取不到兩萬的津貼,倒不多花時間想辦法自己開源。
能繳20%稅率應該是有念過點書的,沒有知識分子的寬闊胸襟和視野,人生很難快意,共勉之。
本來就是如此
今天假如樓主101年度又達到20%的稅率而被排除
依社會局網站說明
如果我100年已領有臺北市育兒津貼,101年需要再重新提出申請嗎?
答:
育兒津貼於每年3月進行戶籍及稅率總清查,本局將主動清查申請人及兒童戶籍及查調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及審核相關資格,如符合資格,將續發本津貼;不符資格者,津貼將發至3月,並自4月起停發,另將以公文函知,故您不用再次提出申請。
假設今年國稅局一樣是11月核定樓主101年度稅率,那麼理論上從12月開始就是不符合領取津貼的資格,不過因為社會局明年3月才會進行戶籍及稅率總清查,也就是12月到3月還可以領取...
12月到明年3月資格不符,但是還可以領津貼,這道理樓主應該也不懂吧
but who 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