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33 wrote:蠢到不行的東西 早就該廢止了.直接把獎金 轉給社福團體就好了. 您可以直接捐您的啊... 直接該單位的條碼啊社福團體百百個,哪個單位要分多少?社福團體比公司有錢的多的是...而且... 廢除啥? 廢除發票對獎? 那轉啥去社福團體不必要破壞一般人家對獎的樂趣吧也有些人就會跟人要紙本發票為什麼? 因為那200也是不無小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