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不過在陳述一個歷史的事實.
1936年台灣的國民所得在亞洲是排第二的, 這是一個事實.
1950年台灣的國民所得是低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這也是一個事實.
所以沒錯, 日本是殖民統治沒錯, 我不否認.
但是台灣人民當時所得很高.
在日本並不需要開車, 因為開車不見得比較快.
日本拖吊效率高也是事實, 但是該有的停車場還是有很多,
不像台灣不但大眾運輸做不好, 停車場也懶得蓋,
唯獨機車的取締不會少.
我住的地方, 從來沒看過警察抓併排的,
每次某個路段總是一堆併排停車. 都是雙B 的.
抓機車紅燈右轉的倒是很勤勞.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dearjohn wrote:
對這些趕時間的人, 時間就是金錢 (Time is Money, 湯姆是瑪麗)
我想很多送 Pizza 的都是騎機車的,
機車數量增加, 然後又找不到停車位,
對他們來說問題很多.
...(恕刪)
請問上面這段文字跟下面這段文字的差異?
"您不認為如果有更多人利用大眾運輸工具,那那些您所提到的賣 Pizza 的, 快遞, 業務員, 或者來觀光租車的
不是用的更輕鬆(沒有那麼多車來擠). 除非完全禁止."
還是您贊成大家多多使用機車少用公共運輸工具.也難怪您希望捷運漲價.讓機車再多一點,讓送 Pizza 的找不到停車位.
dearjohn wrote:
台北市對機車的不友善, 市長已經說過了,
請大家不要騎機車(他可沒說請大家不要開車)
...(恕刪)
結果勒,騎機車犯法嗎?機車族有大幅變少嗎?
在台灣,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是人民的自由.
主其事者只能影響您的選擇,並不能決定您的選擇.
我想這在可見的未來也不會改變.
當然選擇也是有代價的,不過以現在或可見的未來來看,騎機車的代價並未到把機車禁止的地步.
(不然滿街的機車都是幻覺)
在提一件事,日本還是有美國車.只是比較少.
打嘴砲 練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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