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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為癌症末期,請問資產如何處理恰當?

1.找公證人做一張債權證明。妹妹在過去十年陸續欠哥哥一千萬。
2.妹妹死亡後,哥哥可以光明正大自遺產討取一千萬。
3.以後再研究如何轉給小孩


現實一句話,也許很難入耳

老公真的這麼廢
子女必有遺傳
不給老公花掉
到時子女還是會兩手空空
別放棄,積極治療一定能好起來。祝福你們。
不要亂教,
為了賺沒多少錢的公證費,
公證人職照很難考的!
配合做這件事,不可能!

更何況,之前沒做資金流程,現在才搞
一旦訴訟,穩輸不沒贏。

遇到國稅局,假債權真贈與,連罰帶補!

meme貓 wrote:
1.找公證人做一張...(恕刪)
資產規劃好之後,建議把心思多放在調養身體,癌症並非死刑,癌末病人康復的大有人在。

無論病人或家屬,心態上都應保持樂觀,把癌症當作可以治好的慢性病。這一點很關鍵。

根據我的經驗與研究,癌症治療的方式,以西醫那種化療、放療、手術的治癒機率最低、痛苦也最大。

我建議,盡量以最自然、無副作用的方式治療,都遠勝西醫。例如各種自然療法、替代療法、中醫針灸都可以試試看。不要放棄。
月領的年金型保單躉繳處理 下個月就開始領
小孩未來看他們造化了
我是不懂信託底下實際金錢怎樣運用啦
可是感覺不管怎樣信怎樣託
實際去支配這筆錢的人還是他老公吧
難道兩個小小孩有能力自己處理這筆錢嗎

覺得老公這麼廢 讓人信不過
娘家要不要扛下這個責任自己接回去養算了

還是要規定這筆錢要等到兩個小孩18歲成年後才可以動用
就算老公很忠貞都沒有再續弦 努力工作養小孩
太認真工作到病倒 一家三口頓失生計
生活得窮困潦倒也不可以拿出來用?

講難聽一點 眼睛一閉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輕鬆熊 wrote:
我是不懂信託底下實...(恕刪)


嫌老公癈
还在一起這麼久
还一起生了二个?

会不会單純是你
嫌弃人家?

台南阿伯 wrote:
胞妹今年40出頭,1...(恕刪)


先辦贈與,免稅額1個小孩220萬。

台南阿伯 wrote:
另胞妹得的是大腸癌,已移轉至肺部.如果有相關醫護建議,也請大家指教...(恕刪)

會判成末期, 應該是轉移的關係...做好心理準備, 然後等待奇蹟吧...

如果擔心妹夫有問題, 好歹分成三份, 不然樓主要幫忙養小孩嗎?
1千2,原則上不用太擔心稅的問題,資產可做信託,讓妹妹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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