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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壽(2823)討論區,最後一哩??


pan0613 wrote:
''富邦金子公司參...(恕刪)

為何富邦金子公司已經確認被收購張數?
富邦金研究員根據1000股以下約80000人(零股64000人)股東認為富邦金可被全部收購 若未被全部收購 只要再公告未被全部收購.
是公告 不是公證

vk1971 wrote:
卷資比高達97%,除...(恕刪)

有點貪心
想到34.95時 賣出 全轉全永豐金 在賺個除權息


不知要給中壽除權好 還是永豐 QQ

smile19881027 wrote:
有點貪心想到34.9...(恕刪)

當然中壽好
第一檔就是中壽



15檔高券資比 軋空行情伺機發動   [回列表]
涂憶君/台北報導


   台股多頭行情熱,融資餘額續創高,但押寶行情反轉的融券張數卻也虎視眈眈,上市櫃融券張數8月中來不斷增加,昨(1)日融資餘額再創逾9個月新高,中壽、台翰、奇美材等15檔個股,擁有高融券與高券資比,成為空頭籌碼鎖定標的,軋空行情伺機發動。

 根據統計,上市櫃融資餘額從8月16日來連13日增加,昨日達到2,254.6億元,創下2015年7月28日來新高,融券張數則從8月14日來連14日增加,昨日達到66.4萬張,也創下2016年12月12日來新高。
 台新投顧副總黃文清指出,會使用融資、融券操作的幾乎為內資,融資券連日增加,顯示台股續寫萬點紀錄的交投已越來越熱絡,目前融資券都未有單日爆量的狀況產生,對於台股多頭行情是正面助益。
 在融券餘額不斷跟隨台股漲勢增溫下,可望走出軋空行情的個股躍居盤面焦點;兆豐投顧認為,除了券資比高,融券張數也必須達成交量一定占比,市場主力才會伺機鎖定拉抬,融券被迫回補後,股價才可能有被越軋越高。
 根據篩選出高融券、高券資比「雙高」的15檔個股,中壽券資比97.58%高居首位,且融券張數1.6萬張,占成交量3萬張的56%,券資比最低的華通也達到28.97%,融券張數6千餘張占成交量逾6成,相關個股後市皆可望出現一波軋空行情。特別的是,光學族群仍是軋空行情的熱門首選,玉晶光、聯一光、先進光、揚明光、亞光、新鉅科榜上有名,玉晶光有近5成的券資比,本周軋空行情不止。




收購價是35..
想說如果到35 就獲利了結
資金全轉去還沒除權的永豐金
(太貪心)
vk1971 wrote:
當然中壽好

我倒是覺得星期四前會看到32.5元以下
a2510471 wrote:
我倒是覺得星期四前會...(恕刪)

那我就真的長期放中壽了 哈哈

smile19881027 wrote:
收購價是35..想...(恕刪)



被收購人還是要自付交易稅,
在收購成功前別貪心會超過34.95元~~

話說上週股票都被大戶收走了!!!!!



aue87025 wrote:




被收購人還是...(恕刪)



今天殺蠻多的

【公告】中華開發金控公開收購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2017/09/05 18:13 中央社

日  期:2017年09月05日

公司名稱:開發金 (2883)

主  旨:中華開發金控公開收購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發言人:張立人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9/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823,以下稱「中國人壽」)

25.33%之普通股,所有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

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公告。

(1)本公司公開收購中國人壽普通股,截至106年9月5日累計參與應賣之普通股

股數達1,154,723,246股,已超過預定之最低收購數量868,440,000股;

(2)公平交易委員會業於106年8月23日委員會議通過不禁止本公司與中國人壽

結合案。

據上,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已成就。

3.因應措施:

本次公開收購尚未截止,本公司將持續公開收購中國人壽之普通股至106年9月

6日下午3時30分止。提醒欲參與應賣之中國人壽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

留存印鑑向原往來券商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

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746-3797,或查詢統一

綜合證券網站http://www.pscnet.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公開收購

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對價時間

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

日,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

支付收購對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應賣人於

公開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3)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

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

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

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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