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所用心 wrote:
1995年之後退休的公務員就沒有半毛18%。
1994年退休的有1年18%年資
1993年退休的有2年18%年資
1992年退休的有3年18%年資(恕刪)
今年是2017年。
我的同事,有1年18%的年資,他22歲當兵後,連當兵年資都有補買,一年都沒浪費,
他還沒退休,沒特殊原因的話,大概5年後退休,。
你知道,你所說的,問題出在哪裡嗎?
結果現在一方已經給付完成了,另外一方片面說不行,無法履約,半強迫的要毀約,然後理由的證據又不清楚,還擴大花錢建設
,然後建設的效益又讓人懷疑。要讓時光倒流,把對方付出的精力跟時光退回去嗎?肯定不行的。
當然現在要改,改成跟勞工一樣的話是可以,但若政府真的要守勞基法的話,肯定是要一筆不小的開銷,甚至比現在制度還要花錢,而且某些勞權,真的要爭執的話,對政府運作或有不小衝擊,這表示,或許在現在制度下,對於政府是比較有利了;還要改的話,恐怕是難以服眾吧;畢竟政府特殊的制度,延遲給付,許多人在某些勞動權益上是受損的,但為的是退休後有穩定的生活與保障,算是一種延遲的享樂,前輩子過的苦一些,後半輩子樂一些。
日本311後全國公務員薪資減半,只有軍人不受影響,但是反觀台灣是軍公教是一起年改
兵已經沒人要當了,乾脆以後改徵兵15年義務役算了,這樣就不用養職業軍人
新政府比舊政府好,因為有改革魄力,但是改革去沒有改重點,這也是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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