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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分隔VR成立萬物科技

74了⋯會翻紅嗎?宏達電⋯又來了⋯

12:54哇⋯翻紅盤耶⋯
宏達電真的不是正常人所能玩股票
好刺激的抓交替……
她最喜歡這種模稜兩可的回答
宏達電是缺錢來股市領錢?
真狂!
寶寶的悠閒生活~* wrote:
74了⋯會翻紅嗎?宏...(恕刪)
如果有現股當沖就好了⋯我還沒有滿3個月不能申請⋯要等星期一了。
1. HTC會把自己的手機事業部門賣給google或陸資.換得現金跟一部分收購方的股權.
2. 之後HTC消滅.HTC股東改持有萬物科技股票.
3. 以後的HTC就改名 HTC VIVE.
4. HTC目前在VIVE上的投入已經上百億了(含市場開拓).未來其實還會繼續投入更多. 如果把HTC VIVE直接廉價送給萬物科技. 基本上我們隨便幾個人喊說要告王雪紅.都會有一堆律師跑來幫忙打免費的分提成的官司.贏到翻. 內線交易的可以關到你怕了.掏空公司最不會比鄭捷輕的.



樓上這幻想的成分也太多了吧

不過掏空公司罪很重嗎??

某孫姓大老表示:下一台要買保時捷還是法拉利呢
如果『真的』掏空公司要提告的話麻煩通知一下~小弟幫忙連署分攤訴訟費用。
charles1971 wrote:
1. HTC會把自己...(恕刪)
《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

~特別背信罪~

行為人之犯罪所得在新台幣1億元以上者,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沒有上限.大同上次被求刑是20年.

像這種百億等級的. 幾十年跑不掉. 民事股東有告就有賠.絕對賠死她! 一張股票十萬買的. 十張就一百萬. 要告的話要支持的人太多了. HTC股權大多在散戶手裡.

之前沒判到七年以上的是因為背信者都是用來還錢坑的債.法官硬用沒有犯罪所得來解釋. 如果像網友擔心的那種切割法.在米國隨便都要判一百年!

沒有這種規定的話. 沒有人敢投資股票拉. 上市公司跟未上市公司最大的差別. 就是財務公開. 未上市要告比較累. 上市要告死經營者還不簡單. 何況是股權只有3%的經營者.


很多人講威盛掏空變HTC.鬼扯. 2000年前後是威盛股價最高的時候. 那時候的HTC還只是在做PDA. 後來有winCE 的PDA. 後來才windows的智能手機.最後變Android手機. HTC後續都發展都是靠自己.根本就不是吃VIA 的奶水.

奇景當年本來先在奇美電內部練功.等IC都設計差不多了. 也只敢先讓奇美電100%轉投資. 之後賺錢要上市前開始增資. 每股也都幾百塊的賣給法人. (增資時原股東可以優先認購). 目前HTC投入開發.生產.銷售VIVE的資金是用百億來算的(全球市場的布局跟IC設計公司幾十個RD搞一搞差太遠了). VIVE目前的價值也是在市場跟策略聯盟. 不是在產品本身.

哪有那麼容易便宜掏空!

charles1971 wrote:
《證券交易法》第17...(恕刪)


VR 產品沒有那麼容易掏空的話
今天尾盤拉起表示有人先跑了
公司發新聞稿澄清是早晚的事..畢竟總不能說:沒錯! 你們猜對了 是要獨立出去
那宏達電週一應該就拉了..

拭目以待
跌破頸線了,技術指標全部向下,接下來會怎麼走?好像不太樂觀?
不管公司如何說,我只相信,股價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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