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落格發表自己對股市預測或推介,要十分小心!證期局昨(25)日對日盛證券業務人員吳沛璇開罰,停業3個月,理由是,吳沛璇在自己部落格上,研判多種金融商品的未來價位,並有勸誘買賣的意思,這也是金管會第一宗對部落格上的言論開罰。
證期局表示,如果是金融從業人員,在部落格上發表類似臆測及推介,金管會就直接開罰,如果是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
由於現在許多人都有自己的網路部落格,發表自己的心情、看法,許多理財人員也透過部落格,與客戶聯繫感情、交換新的資訊;吳沛璇即是利用網路部落格,有臆測股價、推介國內未核准商品的情況,被他人向證期局檢舉,證期局從其部落格發現有明確事證,加上是證券從業人員,於是開罰。
證期局是依證券交易法第56條規定,命令日盛證券,停止吳沛璇3個月執行業務。證期局表示,網路上發表對股價或個股的看法,可能會違反投信投顧的相關辦法,若有協助下單或其他行為,本身又不是券商的話,更可能是刑責。
未來如果有非金融業者在網路上臆測股價,證期局無法開罰,就只能移送法辦。
-------------------------------------------答對了!這是分隔線--------------------------------------------------
【如果是一般民眾預測股價、推薦個股等就移送法辦 】
看到這句說真的是有點傻眼,從業人員在推展業務已經綁手綁腳了,法規對從業人員限制是為了維持金融秩序,這倒還能理解,現今連民眾推測股價、推薦個股就得移送法辦,這是怎麼回事?網路上資訊流通頻率快的令人無法想像,要將在網路上推測股價的鄉民一一打入大牢,這可是項大工程耶,唔~"金融罪犯"監獄要蓋在哪呢?有商機!有商機!

說不定在這討論行情,在不久的未來,大家都可以變成獄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