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自行創業,開一個行號,是獨資,有開發票,所以有繳5%的營業稅,
B是給公司聘請的員工,
我想請問,
如果A每年的營業額是300萬,
B的年薪也是300萬,
請問A除了要繳300萬的營業稅,也要把300萬直接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嗎?
請問如果粗略的算一下,A和B每年要繳的稅大概是多少?
M御 wrote:
行號的年營業額是直接列入負責人的綜合所得稅嗎?
我來直接回答你的問題
若是獨資一人公司(沒請員工)
營業額-總成本-六期5%營業稅=年度淨利
淨利要如何分配?
你可以選擇的方式
1.保留在公司=公司有賺錢=請繳納20%營業所得稅(免繳個人綜所稅)
2.全分給獨資股東=公司沒賺錢=請繳納個人綜所稅(免繳納營業所得稅)
至於1與2的比例請自行拿捏(自己公司開給自己的扣繳憑單金額來調整)
如何拿捏?..
看你報稅戶其他人(配偶小孩)收入級距綜所稅是幾%
繳哪個稅率低.就繳哪個.
但是若盈餘保留在公司.未分配給個人.還要再繳一條未分配盈餘稅喔!
你的設定若去上班薪資300萬
非常單純
扣掉免稅額扣除額應該不到252萬
所以級距只要繳20%
算240萬好了*20%=繳48萬
若公司盈餘300萬
300萬*20%營所稅=繳60萬
哪個划算就很清楚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