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那家收新光委託書,是反台新併的,去那家換,反台新垃圾出價,反金管會送台新紅包。金管會挺賤買,跟提升容積率,都是幹差不多的事,只是一個能明著幹一個只能暗著幹https://www.sinotrade.com.tw/richclub/news/66ea655b32ba0c933138d12e查到了,去元大換紀念品
負交感失調 wrote:不知那家收新光委託書...(恕刪) 紅火案還沒最終判決,這才是主因因為金管會不能可背書疑似有案在身的幕後大股東去併任何金融機構如果允許未來遇到有錢又有案在身的想要收購金融機構是准還是不准
a14927 wrote:中信給的是碗…算算給...(恕刪) 給大家參考一下,決定自己的委託書要給那邊。徵求支持新新併合計出動16個徵求人,又以彭雪芬為首,包括東博投資、傳文國際、新勝、王田毛紡、新光實業、文士企管、良木企業、洪琪公司、家邦投資、吳邦聲、新沛實業、瑞芳農業、興吉投資、北投大飯店、永光、吳娟娟,徵求場所包括台新證券、富邦證券、華南永昌證券、康和證券、國票證券、大昌證券以及民間三大委託書通路—全通、長龍、聯州。徵求反對新新併則以林伯翰為首,共有13組人馬,包含黃逸仁、林松檜、陳乾信、陳麗鳳、李柔蓁、連紀暘、許佳盈、新光國際開發、台灣新光不動產開發、新光國際投資、豐澤國際、林伯翰、林偉澤等,徵求場所分別是中信證券、中國信託銀行、元大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