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是勞動階層,15歲就出來工作投保,目前已經47歲,投保年資32年
因為沒有雇主,所以一直都是以職業公會來投保,目前投保薪資已經到達4萬
現在通過的勞保年金請領年齡對勞工階層真的很不利,基層勞工很多都國中小畢業就出來工作
請領年齡定在65真的哪還有體力繼續呢~
依目前勞保年金跟國民年金來說,如果是家父這種例子該怎樣選擇比較有利呢?
1.現在請領勞保退休金,然後投保國民年金,等65歲之後一個月領4千多
未來65歲領取的金額少很多

但是不用再等18年就可以先有一筆約180萬的勞保退休金可以運用
2.繼續投保勞保,但是因為沒有雇主,保費負擔很重,但是等到65歲投保年資有50年
每個月可以領約3萬元~看起來似乎比較有利,但要等18年後,政策風險性太高

我想基層的勞動階層很多都是這樣例子的勞工吧,這次通過的法案對這群人真的比較不利
當過了50還能工作的體力已經大幅下降,卻還要負擔逐年上升的保費到65歲,才有機會請領
很猶豫要建議家父該選擇方案一、還是方案二?
目前比較偏向方案一,因為對未來勞保年金的請領保證比較悲觀
還有人有其他考量觀點可以給我建議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