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各位財經學長姐!
目前買了新房
頭期350
我跟老婆身上現金大約200
房子在我名下
但媽媽(爸爸已歿)就是想一次給我300萬贊助
媽媽如果匯款244萬(免稅)給我
剩下的56萬領現金
之後裝潢假設100萬
拿這56萬付款,剩下44萬我自己出
這樣還需要繳贈與稅嗎?
或是媽媽匯款244萬領56萬現金寫借據借給我
這兩個方案哪一個可以省下贈與稅5.6萬呢?
謝謝各位財富自由學長姐撥空回答
小弟祝各位房產滿滿財源滾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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