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821000311-260106?chdtv
主計總處上周公布最新111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去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若將戶數分5組,最高20%所得組家庭每戶可支配金額,是最低20%的6.15倍,若探究平均每戶儲蓄金額更發現,最低20%家庭不僅是五組中唯一儲蓄金額呈負數、為負1萬7334元,且入不敷出的時間竟長達16年,即自2007年後儲蓄金額就長期呈現負數。
相對於最高20%家庭,自全球Covid-19疫情爆發、金融市場大漲後,平均每戶儲蓄金額發生了明顯變化,2019年最高所得組平均每戶儲蓄金額為74萬4604元,隔年就跳升至逾83萬元,去年再攀升逼近87萬元,若以可支配所得224.4萬元換算,儲蓄率達38.74%,相對於最低所得長期入不敷出,堪稱是「一個台灣、兩個平行世界」。主計總處官員補充表示,若沒有社會福利、照顧弱勢補助等制度,貧富差距將會擴大至7.5倍。
另金管會銀行局揭露,截至今年7月底止,9家銀行審核通過億級以上高資產客戶數速快攀升,合計5867人,年增97.81%,高資產客戶「資產管理規模(AUM)」更達7568億元,年增近1倍。且因全球主要央行升息,高資產客戶資產配置組合以存款為最大宗,占比達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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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2000多萬人, 銀行局統計的億級以上的自然人高資產客戶數只有5867人, 規模7568億, 平均一人1.29億。
沒想在01上, 可以一抓一大把, 每個人都是身價上億, 還是大家全都藏家裏保險箱?
最高所得的20%群組, 平均儲蓄金額只有87萬? 都拿去投資房地產了嗎?
可支配所得 = 所得收入總計 - 非消費支出
其中,非消費支出由利息、賦稅支出及經常移轉支出所組成。由此而知,此處的可支配所得較接近Discretionary Income。
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定義可支配所得係為所有所得收入扣除非消費性支出(例:利息、社會保險保費、稅金、罰款、捐款及禮金等)之後,剩餘可以用來支應日常生活開銷(消費性支出)的所得。
台灣行政院主計處所定義非消費支出細項如下:
利息支出(金融機構、民間)
房屋貸款利息
其他(含合會)
經常移轉支出
對私人
婚喪壽慶禮金
公益慈善捐款(寺廟、教會、財團法人等)
其他(工會會費、互助金、戶外親友生活費等)
對政府
房屋稅、地價稅
綜合所得稅
其他稅捐(契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汽機車牌照稅等)
彩券
其他(罰款、規費、工程受益、行車執照、燃料使用費等)
社會保險
公保保費
勞保保費
農保保費
漁保保費
軍保保費
健保保費
國民年金保費
在雙北有多少資產才能算有錢人?銀行退休老員工直言:中上的家庭有7、8千萬資產應該不過分
負交感失調 wrote:
devine wrote:
台北市人連房子計入資...(恕刪)
台北又不是每間都是豪宅,就算連房子計入,粗估要有3間3000萬房+1000萬股票或存款,這樣條件的家庭應該沒你想的那麼多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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