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本人長期照顧重大傷病母親,長期沒工作,積欠健保費五至六萬左右跟銀行貸款的好幾十萬欠款。
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因看著利息越滾越大,只能委託親戚幫忙照顧母親,不然不想麻煩別人,最近也趕緊找工作薪資加班四~五萬左右,目前還沒做已經面試上,有跟面試公司人事部講我大概的事情他跟我說,你可以以撫養母親有重大傷病為由跟法院申請異狀可以扣不到你錢或者只扣幾千塊而已,我想詢問是真的嗎? 因為我不想被法院只扣利息,本金的錢都還不到,想先存一筆錢在跟銀行談協商可以免除利息或部分減免,朋友跟我說一次繳清銀行的貸款優惠更多比較划算,因我是單親家庭 、我家中獨子自己獨自撫養母親,母親目前59歲有身心障礙手冊跟重大傷病卡,長期要住醫院治療,母親完全沒工作能力,母親他有帕金森氏症跟重度憂鬱有時會暈倒跟手一直不自覺抖動,母親曾有想自殺被我阻止,目前我自己健保費跟銀行強制執行有十幾張左右了我不知道該怎麼用,也不知道怎麼寫法院異狀紙,目前還沒去上班我可以先向法院申請撫養母親異議狀嗎?
假如新水四萬五,可以申請到四萬或多少不被扣嗎?因為我不會算,懇請大哥大姊網友幫忙以及怎樣才能不會被扣強制執行的錢,暫時不會跟執行署談分期,想一次存錢搞定,壓力很大懇請忙! PS:文法我不太好對各位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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