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以自身案例來說:
原本薪資所得課稅級距已達20%,其中過去申報所得稅時都有申報扶養父母共2位(無收入),目前打算把部分存股過戶給母親,這部分預計今年股利有70~80萬,然後明年申報所得稅時只扶養父親1人,另外再幫母親單獨申報所得稅,這樣母親這邊因為無薪資收入所以可以退稅股利的8.5%,想藉此減少自己的綜合所得收入和多領股利的退稅,想請問各位投資大大和節稅高手這樣可不可行??
yamed77 wrote:
想請問...以自身案...(恕刪)
綜合所得稅有第三式
第一式:單身者或夫妻所得採合併計算稅額方式-A.股利及盈餘採合併計稅
第一式:單身者或夫妻所得採合併計算稅額方式-B.股利及盈餘採分開計稅
第二式:配偶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A.股利及盈餘採合併計稅
第二式:配偶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B.股利及盈餘採分開計稅
第三式:納稅義務人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A.股利及盈餘採合併計稅
第三式:納稅義務人薪資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B.股利及盈餘採分開計稅
第四式:配偶之各類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A.股利及盈餘採合併計稅
第四式:配偶之各類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B.股利及盈餘採分開計稅
第五式: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A.股利及盈餘採合併計稅
第五式:納稅義務人各類所得採分開計算稅額方式-B.股利及盈餘採分開計
夫妻原則上要合併報稅。最好要問國稅局被扶養人夫妻可以分開報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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