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日前因為癌症過世,我媽媽說財產清單有寫他名下的台灣50要過戶給我,但是聽說被姨丈倒領了。
據說姨丈日前還去外婆家想要哄騙,拿走外婆分配額的遺產,想騙取外婆提供雙證件印章以及騙他填寫財產過戶文件云云。
最近時常聽到,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是盜領我的遺產就很不爽,沒想到我竟也淪為受害者,真可惡!
如果阿姨生前有透過銀行「信託」某種股票給你,那銀行就會給你。
可是如果「信託」兩字只是樓主自己說的,實際上沒信託,也沒合乎法律規定的遺囑,那就是「口說無憑」,一切按照法律規定走。
在法律上,姨丈是阿姨的配偶,姨丈繼承阿姨的遺產,天經地義,符合法律規定。
下一個繼承順位,則是阿姨的小孩(兒子或女兒)。如果阿姨沒小孩,下一個順位才是妳的外公、外婆(阿姨的父母)。
「姪子」在法律上並沒有繼承權。就算阿姨生前想把某種股票留給姪子,只拿出一張紙,寫上財產清單,寫上「0050給姪子」,在法律上是沒有效力的。要合乎自書遺囑的種種形式和流程,才會是法律上有效的遺囑。
振作~~ wrote:
我阿姨日前因為癌症過世,我媽媽說財產清單有寫他名下的台灣50要過戶給我,但是聽說被姨丈倒領了。
據說姨丈日前還去外婆家想要哄騙,拿走外婆分配額的遺產,想騙取外婆提供雙證件印章以及騙他填寫財產過戶文件云云。
最近時常聽到,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是盜領我的遺產就很不爽,沒想到我竟也淪為受害者,真可惡!
優質配息ETF抱緊處理,當股市包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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