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都在思考這個問題
用關鍵字搜索剛好看到這篇文章有深入探討
簡單整理一下:
詐騙集團的身分是假的、帳號是假的,IP也是假的
似乎把錢追回來的可能性
就在以最快的速度凍結人頭帳戶
但如果錢已經被車手領走
也差不多是凶多吉少
另外,詐騙集團很跟得上潮流
也很常聽說虛擬貨幣詐騙
由於虛擬錢包是「不記名」也「無法可管」的
不論比特幣、泰達幣
任何幣只要轉進了對方的虛擬錢包
幾乎可以保證追不回來
還是希望可以讓下一代從小就建立更牢固的防騙意識
真的是看不下去詐騙集團拿受害者的血汗錢來吃香喝辣
wewe302618 wrote:
他詐騙20億元 他銀(恕刪)
絕大多數情況下,「專業」詐騙集團的車手通常會把錢領到一毛不剩,不會留個一千萬在哪
當然也有來不及領走帳戶就被凍結的狀況
警察和法院會這樣處理:
1.將人頭帳戶的持有者視為共犯(第一手車手),而必須擔負賠償這20億的責任,除非持有者能夠舉證自己並無犯意;從人頭帳戶提領現金(不適用匯到外國人頭帳戶)的第二手車手,也必須負連帶責任
2.假設20億款項的受害者是1000人,但實際立案的可能只有100人,在確認責任歸屬以後,再按照金流紀錄分配給這100位立案的受害者
但當然實際的情況,開庭等等很曠日廢時,如果第一、二手車手都成功舉證自己沒有犯意,而不必負賠償責任,假設19億9000萬都匯到國外人頭戶,沒有司法合作無法凍結,或成功凍結但已被外國車手提領一空,那這剩下的1000萬要怎麼分給100位立案受害者,就由法官定奪了
總之是很複雜的一件事,建立防騙意識不要被騙比受騙了考慮錢怎麼追回來更實際,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事發經過如下.
付錢後, 對方的line 失去連絡. 在平台上的留言也都沒有回.
打165後, 要我女兒到派出所報案,
派出所調查後說, 對方帳號的錢沒有動用, 要我女兒再等一個月, 看會不會收到貨.
過一個月依然沒有收到貨.
於是提告,
對方帳戶被凍結.
錢還在帳戶中.
後來結局是敗訴.
銀行帳戶所有人說, 他的證件沒有遺失, 還在身上, 網購平台帳戶不是他本人開的, 他沒有詐騙行為.
銀行帳戶是他多年一直在使用的.
多滙進來的錢他不知道為何會滙進來.
因為這樣的說法, 法官就判被詐騙的人敗訴. 無法舉證銀行帳戶所有人是詐騙行為人. 判決敗訴.
因為敗訴,
所以沒有詐騙行為,
所以錢也要不回來了.
有這種法官, 台灣就是詐騙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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