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輕度殘障手冊報所得稅時是否符合無謀生能力嗎?

我因為右後腦1/4稍微萎縮導致我的左手偏癱所以領有輕度殘障手冊(左手無法做精細動作),但我頭腦思緒清楚所以還是在某公司擔任技術顧問還是有領薪水(每個月顧問費一萬五),那我今年報稅的時候可以讓我弟報扶養並勾選無謀生能力可以增加所得稅扣除額嗎?我查過國稅局定義的無謀生能力就只要有殘障手冊就符合了,請各位了解的人解答一下,先謝謝各位了
2021-05-02 3:18 發佈
littlewhite0421 wrote:
我因為右後腦1/4萎...(恕刪)

我google有個17.5萬的但書
承辦人員也有留電話,可以自己打電話問
列報無謀生能力之扶養親屬,應檢附何種證明文件?

納稅義務人申報無謀生能力的扶養親屬,應符合下面條件之一:
1.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
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2.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
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3.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4.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有下列條件之一,亦屬無謀生能力:
①當年度所得額未超過財政部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公告,10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
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臺幣182,000元。
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之病人。
(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0號令)

更新日期:110-04-30

資料來源: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65/8488908274456445749

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就行!

我的看法,比較有機會的條件應為條件1跟條件2,
但是你從事技術顧問且領有工資,是否符合
"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基於這點有可能會被打回票,你弟可以申報看看,
過不了就是補稅囉!
至於條件3你應該沒有吧?條件4你非對象不適用。
以上供你參考......

另外,這則新聞你可以參考一下:
原文網址: 國稅局:失業、補習 不符稅法的無謀生能力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47728274407.html

裡面提到:
官員指出,無謀生能力講的是無法工作,連想去工作都沒有能力,而不是不去工作,無謀生能力有嚴格的定義。因「失業」或「補習」以致當年度無收入或收入微薄,並不符合「無謀生能力」條件,不得被列報扶養。
就算能扶養
你弟弟也賺不到便宜
多一個扶養頂多多一個8.8萬的免稅額
但你有薪水阿,最少也1.5萬*12=18萬
扶養你可以扣8.8萬,但所得要加上你的18萬
還要讓你白佔用其他免稅額度

扶養不是只有增加免稅額
是連眷屬所有所的都要加進去
很多人為什麼不能扶養年老父母
因為年老父母有房租收入,加上父母的所得不划算

想要被扶養,除非你的所得不用報稅
Yaude Huang

應該是這樣吧

2021-05-02 17:10
Yaude Huang

剛查了一下,是我錯了,原來被撫養的也有薪資所得扣除額

2021-05-02 17:14
請問,如果父母領有重度身障卡但有領月退,報稅時是否能報在扶養眷屬,有沒有勞退金額限制?謝謝!
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
sonyj70a wrote:
請問,如果父母領有重(恕刪)


退休後勞保每個月領的年金全額免稅
勞退的部分,就是老闆給的6%,那個有一個免稅額度,通常也是免稅額度都夠用了

一次領取
總額在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超過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2,000元乘以退職服
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超過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分期領取者
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1,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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