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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關於身後遺產的分配問題....

要來請教這問題之前,當然我也有上網google過了,大致上有初步的了解,但因法律用詞,所以還是一知半解....
簡單說...
夫妻兩人無子女,名下分別各有現金和不動產,萬一將來其中一人因故身亡後,得知遺產除了會留給配偶以外,其繼承的人還有該身故者的父母和兄弟姊妹(按順序及比例).....
我想請問的是...

如果只想留給配偶一人的話,是不是只要在生前將所有的財產先過戶給配偶就可以了?

這樣做會不會有所謂的"特留分"的問題?(就是完全不想留給第二人)

如果現金及房產在轉移給配偶時是否會衍生出其他的稅制問題?(贈與?), 如果有,那額度是多少以下扣不到?
2020-08-25 16:14 發佈
如影隨行 wrote:
要來請教這問題之前,(恕刪)


卡一個看看後續
首先,夫妻之間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其次,過世前二年贈與配偶的財產都算遺產,因此配偶的繼承人仍可繼承。
最後,人無法預判未來,故建議一:是預立遺囑、二:配偶主張夫妻剩餘財產權,先拿走一半財產,剩下的再和其他繼承人平分。
這個生前轉移財產的方法當然可行,問題在於,如何精準判斷誰會先離開人世呢?

譬如今年研判先生會先死,所有財產都放在妻子的名下。結果10年後妻子先走了,先生活得好好的,還是一樣只拿一半,其他的要分給合法的繼承人。


如影隨行 wrote:
如果只想留給配偶一人的話,是不是只要在生前將所有的財產先過戶給配偶就可以了?

這樣做會不會有所謂的"特留分"的問題?(就是完全不想留給第二人)
SAM2412 wrote:
首先,夫妻之間沒有贈(恕刪)

謝謝!這個方式我有想過,但還是有點麻煩,而且我有查到的是說,就算預立遺囑了,還是不能牴觸"特留分"的法律,所以其他繼承人還是能分
trumandream wrote:
這個生前轉移財產的方(恕刪)

如果這方式可行或許我就確定用這方式了(其實我也就是要確定會不會不行或是衍生其他問題)
因為....我目前就是預設是我先走...至於,我另一半她兄弟姊妹那邊不會有要分的這個問題...謝謝你回覆!
如影隨行 wrote:
如果這方式可行或許我...(恕刪)

大哥,你先走是你的兄弟姊妹和父母親,不是你的配偶的家人也可以分
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位繼承權,其他人都排在後面。如果沒有子女,當然是只有配偶能得,除非你老婆要拋棄繼承,才輪到後面順位的人。
好像不是

沒子女的
配偶一半,

剩下一半:
配偶一份、亡者父母一份(兩人算一份),均分。
若亡者父母不在,則配偶與亡者兄弟姊妹均分

萬一遺產是現住的房子,就出問題了,
持份再少都能搗蛋
linchz wrote:
配偶和子女是第一順位(恕刪)

你說的也是以前我以為的,但結果並不是這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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