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薪水大概落在23000元,平均分1/3。
薪轉是郵局帳
(郵局帳戶)
(1)繳富邦儲蓄險4256+郵局儲蓄2177
生活費3000元
(2)(刷卡分期)
台新銀行
手機裝置(分6期)一期4150元
佐登妮絲(分3期)一期3560元
(3)信用貸款 一期繳6130元
我打算把佐登妮絲改成一次繳清,然後信用貸款還繳兩個月,這樣會被銀行起訴或催繳嗎?
我的台新刷卡分期,是因為不得不開銷的,但我想趕快還清,減輕負擔
信用貸款,是動了整合信貸的傻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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