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報稅達人好:
又到了報稅的季節了,小弟有兩個疑問想請教:
(1)為什麼納稅義務人本人的學費無法申報?
這個問題小弟已經存疑快十年了,從以前我念夜二專開始,到後來的二技,現在的研究所,因為我本人是納稅義務人,所以這些學費通通無法申報,累積起來也幾十萬了,請問有人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2)家中有個長輩,之前都是申報扶養,但是她去年賣房子,有一筆兩百多萬的收入,這樣我今年還可以申報她扶養嗎?如果還是可以申報扶養的話,那她的這筆收入會不會併入到我頭上來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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