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瞄過他的收入,減薪後是4萬8
2個小孩陸續出生,他只肯一個月給我1萬,是我堅持要求他給2萬5
家庭水電、電話費、管理費、車險、2子女健保費都是他是負擔,還有他每晚無所事事的網購…,沒有房貸也沒車貸,每年所得稅也是把單子交給夫家父母申報繳費。
我是負擔2子女的保母費、學校學費、才藝補習、買菜費、每2~3年數十萬元的輔具、終身醫療險;有一年小孩輔具開刀花了1百多萬,政府補助下來的20萬入他戶口,他默默全部拿走不想給我,一句醫療狀況的關心都沒有。
我堅持不出國、不買名牌,和小孩只穿百元衣、不敢買車,就是為了舖小孩的學習道路和儲蓄。
他近年來一直喊窮,好幾次跟我和夫家父母吵說我這麼節儉一定存很多錢,要求我拿出來花用不能存、支助他買B牌車。
我想請問,男人一個月這樣的2萬元開銷,真的有這麼不夠嗎?至少要多少才夠家庭基本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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