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自住是必須的 與其付租金 不如付房貸 但是買第二第三棟 就沒必要了

擁有好幾棟房子的人

應對其第二棟以外的房子

課以重稅

如此應可讓房地產價格落入合理範圍

社會風氣得以修正

好處很多!!!!

???
2019-11-26 10:55 發佈
jasonhustock wrote:
擁有好幾棟房子的人應...(恕刪)


能夠對第二棟以上房子課重稅的人都有好幾棟房子,我覺得不會有人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的。
除非能像香港一樣把那些老屁股都換掉,不管是換上冬瓜、西瓜還是南瓜,不換一批人,喊到死應該也不會發生的。
有點怪的法條,大陸都沒這種法規,你覺得台灣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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