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下列這表來續述商品大略的內容

和過去相比主要差異重點有:
1. 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不打折
2. 豁免保險費1~9級失能豁免
3. 六個月內因疾病失能,領失能保險金後,退還所繳保費X1.06%後保單終止(意外失能不在此限)。
上面洋洋灑灑寫了一大堆,相信您大概也感覺有點混亂
我們依上例描述的內容以一個30歲的男生作為案例:

理賠內容二個商品基本上是雷同的,主要差異就在於一個有還本一個沒有。
不過才剛改版,又要產生什麼樣的大變動呢?
不能再附加失能險附約了?!
不能再附加失能險附約了?!
不能再附加失能險附約了?!
很重要,要講三次!!
但這會有什麼樣的差異??
下列是台灣人壽一年期主要的二個商品內容

為什麼不能附加這二個商品會有很大的影響?
我再舉例說明

在一次金部份,一樣150萬,復健金少了5萬和扶助一次金少了6萬
但失能生活月每個月多1萬,總繳保費一年少了5328元
當然如果將保費提升成一樣,保障內容會多更多,
但這邊不知是否有朋友對失能險不太了解的,可以參考失能險有失能就賠,那是賠什麼?!
這樣的變更什麼時候會到,通常有消息大概只剩一個月不到了,有需要的朋友要加緊腳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