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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看得到吃不到?

所得稅砍半?

請問這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2萬"是不是吃不到?因為跟"基本生活費"是互相衝突的?只能選一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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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確認是互斥的沒錯,以下是我在網路上找到的留言:
1.扶養小孩費用沒得扣除(去年不是互斥,可扣除),薪資扣除額被刪掉,也就是每年要多繳不少錢,財政部還說177萬戶受惠,根本是睜眼說瞎話,看樣子要有人出來帶頭對財政部,國稅局嗆聲了。
2.身心障礙...屬基本生活費用性質---結果20->剩17.1這邏輯?

失望到不想說什麼了,至少確定網路報稅程式沒算錯。




2019-05-02 17: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幼兒
isaactzeng01 wrote:
所得稅砍半?請問這...(恕刪)


把稅單跟去年比較不就可以確認了?
至少同樣的收入,我今年繳的是去年的 1/2
morphine0821 wrote:
把稅單跟去年比較不就可以確認了?
至少同樣的收入,我今年繳的是去年的 1/2...(恕刪)


因為之前看到新聞說2019減稅很多,加上我們家有兩個不到3歲的小朋友,但電腦算出來好像是不減反增?

isaactzeng01 wrote:
所以我才覺得很奇怪...(恕刪)


收入多30萬,以20%稅率計算,要多繳6萬的稅,
結果算出來和去年差不多,這樣是減稅啦。
(我家庭報稅人口是7個人,稅率在20%附近)。

排富吧

扣12W之前 稅率級距在20%的

這筆不能扣

如果不想被扣 就幫忙糾人 附議讓政府知道這條很重要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6e15b0f1-68b5-4c1d-8266-127cf7f39a59

這是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表達幼兒學前不要排富的網站

沒表達就照舊 有表達還有機會今年推翻 明年就可以用了


以上
我想附議,不過您的連結無法使用~ 後來有複製貼上,可以看到。不過我沒有附議,因為就算少了20%稅率的限制,這個跟每人生活基本花費扣除17.1萬(七人約抵扣120萬)還是相抵觸的,如本文標題提問,所以我沒有附議。請您在研究看看。







連結修正了
這附議其實很簡單 但是要先註冊
我還是會去做 因為不吵就沒糖吃
養孩子真的不是簡單的事情 我們都辛苦了



isaactzeng01 wrote:
我想附議,不過您的連...(恕刪)
isaactzeng01 wrote:
所以我才覺得很奇怪...(恕刪)

新聞不是寫了
「所得稅率在20%以上報稅不列入幼兒學前扣除額」
blood0819 wrote:
新聞不是寫了
「所得稅率在20%以上報稅不列入幼兒學前扣除額」


這我知道啊!但是就是連13%以下的也是看得到吃不到?跟基本生活費扣除額相衝突啊!只能二選一。而一般人,應該都會以基本生活費扣除計算所得稅,為最佳,所以才會問「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看得到吃不到?」
isaactzeng01 wrote:


這我知道啊!但是...(恕刪)




今年只有薪資扣除額可以跟基本生活費17.1萬共存。其他都是互斥的。

去年幼兒學前扣除額可與基本生活費差額共存,今年被偷偷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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