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ATOM wrote:想求求你們幫幫忙我...(恕刪) 無解,父母有錢就請他們拿出來不然就去跟你父母打官司當初登記時不反對,現在說這些有什麼用做生意本來就有賺有賠你應該不會發文問說父母用我的名字賺了幾千萬該怎麼辦就像在美國撞死的那個王老先生還不是留一狗票兒女在台灣坐牢
有個消極的方式,讓法院宣告你破產,在此之前1.立馬脫產,全部轉到你可信任的人 如,老婆名下2.離婚,避免老婆要背債3.如果擔心工作被扣1/3很虧,那辭了自己創業 (收現金查不到你的錢這樣做此筆錢就成了呆帳,銀行也無可奈何 (除非找暴力討債我記得有為名人也是如此掏空公司讓公司破產,現在每天過著吃香喝辣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