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a E.T. wrote:一位友人請我代問他...(恕刪) 1.辦父母或配偶的附卡2.拿10萬現金去銀行說要開戶 順便辦信用卡就看銀行行員怎麼處理!!要辦卡 就是一個意思表示 直接跟銀行訴求 銀行就會收件審理核准或駁回而已!!30多歲 自己要展現出來自己的社會經驗不用透過網友 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