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來說的是一個特殊投資案件。目前正在進行式…
主題是:共有物投資。
去年底,有一個仲介,有兼在做二胎放款,他手上有一筆二分之一持分房屋的債權,借貸出去200萬。
總權狀坪數為28.4坪。一半持分就是14.2坪。

上圖為示意圖。
不到三個月時間,借錢的人跑了(債務人)。 這時候只有兩個辦法:1、交給法院強制執行;2、找人接手。
於是乎,他們透過管道知道我有辦法處理這種特殊案子,透過中間人介紹找到了我。
中間人把物件地址、情況、建物謄本都告訴我,知情後的第三天我就去當地實地堪查,因為是特殊案子所以無法看屋內,但這一點也沒有關係,我專做法拍屋投資的,95%以上投資過的案子也都沒看過屋內。


老實說,這案子挺漂亮的,雖然是34年左右的老公寓,但樓層是二樓,附近生活機能和交通都很便利。尤其是,價位很便宜。
我當下就決定可以買,兩天後就約賣方簽約,成交價200萬,每坪單價14.08萬。
特殊案件會有特殊行情,一半持分就是不值錢,三分之一以上更不值錢。

附上該區域附近相同類型的實價登錄行情。沒意外的,我買的非常便宜。
但重點來了,我還是一半的產權,就是不值錢,一半拿出去賣也沒人要買。
整個案件目前還正在進行中,目前已連絡上其它共有人了(其它的共有人還有兩位,我雖然買的是二分之一,但另外二分之一再由兩個共有人持有,所以另外兩位的持分是各四分之一),大致上另外兩位共有人應該在過年前後會都賣給我。
聽起來蠻簡單的,但實際上操作當然不簡單。相同類型的案件,我大約處理過7件以上。全部都搞定了,這間也不會例外。
理由很簡單:I'm going to make him an offer he can't refuse.
未完續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