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較大的(萬元以上)首先借出之前,任何證據都要存在,越多越好,例如:LINE對話、照片存證、轉帳證明..等等。因為某些原因(感情因素、對方人品..等等)需要強制執行討回之時,我會採取的行動如下:1.先和他週遭朋友聊他跟我借錢的事情2.找他兄弟姊妹讓他們知道3.找他父母說明他借錢的原因最後他父母隔天立馬匯錢給我其實他家非常有錢(包租公)就不知道為什麼他和我借個5萬,需要一年才還當然最後朋友也不用當了最近版上太多問借錢的案例,剛好自己有遇到,分享給各位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把錢借出去隨便編個理由就好了例如我還欠卡債呢 沒錢借你啊我還欠隔壁老王10萬元呢 現在手頭也很緊 不然你先借我個兩萬好了我聽8000大的話 買了支股票 結果現在被套牢 賠了20萬 一想到8000大 我拳頭就握得很緊呢諸如這樣的理由就可以打發想跟你借錢的朋友
其實不想借就真的別借了非得借的狀況礙於情感面量力而為把借出去的就當幫助朋友想幫就幫不想幫就不要浪金錢與情感這問題八百年來都有人在吵不想失去朋友 講明白 是朋友也聽的董想幫助朋友 那借了 就當失去的怎麼想討 怎麼討不回來我們失去的 或許已經不是金錢的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