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案是採「合併計稅減除可抵減稅額 (抵減比率 8.5%,上限 8 萬元) 與單一稅率 (26%) 分開計稅二擇一制度」。
舉例來說
舊制:
薪資40萬,股利40萬(假設平均扣抵稅率8.5%)=可扣抵稅額34000(40萬*8%)
40萬+40萬-30.6萬(扣除額)*5%=應繳稅24700-34000=-9300(退稅)
新制:
薪資40萬,股利40萬,選擇8.5%扣抵稅額、8萬上限=可扣抵稅額34000(40萬*8.5%=3萬4不超過上限8萬)
40萬+40萬-30.6萬(扣除額)*5%=應繳稅24700-34000=-9300(退稅)
其實從上面的重點可以發現可扣抵稅額還是存在,只是多了8萬上限
8萬/8.5%=94萬也就是說股利要超過94萬才會不划算
94萬股利以平均殖利率5%要有將近兩千萬股票....
而在目前可扣抵稅額減半的情況下,8.5%x2=17%
也就是說你買的股票可扣抵稅率是在17%以下其實此次稅改並沒有加到稅反而還減稅
例如該股票原本扣抵稅率10%,但因為減半只剩5%,這次的稅改直接統一成8.5%
反而還多賺3.5%的扣抵稅額~除非你買的都是高於17%的扣抵稅率股票
再加上預計明年各項扣除額都往上調,負擔的稅負就更輕了
小結論:
1.股利超過94萬的人才有影響
2.持有股票可扣抵稅率超過17%才有影響
不知道各位怎麼看呢?
不是說無 「可抵扣」 只給8萬免稅額?

公司不繳稅可扣抵稅額0% 財政部變8.5%鈔票來退稅???👍
乙案
薪資1 股利539999
540,000 × 5%
27000-45900 退這種???
(無薪退休小存股族
)(有薪在職小存股族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未來還能退稅喔??
不是說無 「可抵扣」 只給8萬免稅額?
公司不繳稅可扣抵稅額0% 財政部變8.5%鈔票來退稅???
以小弟的解讀與這位朋友相同
以原本扣抵稅率20% & 2%的股票來算
舊制 (-0.2/2 +0.12) = 0.02
舊制 (-0.02/2+ 0.12) = 0.11
<==============>
甲案 0.67*0.12 = 0.0804
乙案一 (1-0.085)*0.12 = 0.11022
乙案二 = 0.26
但新舊制不能相提並論,因為
1.營所稅從17%增加為20% (股東營利要先多被抽3%走)
2.取消股利可扣抵額 (公司不用先幫股東股利先繳稅)
為了方便計算,我們假設A公司賺100元,分配股利80%、可扣抵額20%
舊制分到股東手上的股利就是 100*(1-17%)*80% (1-(20%/2) ) = 59.76
12%要補稅 59.76 *0.02 = 1.1952
總淨得為59.76-1.1952 = 58.5648
5%可以退稅 59.76 *0.05 = 2.988
淨所得為59.76+2.988 = 62.748
新制股利會變成 100(1-20%)*80% = 64
12%繳稅族 64*0.11022 = 7.05
總淨得為 64-7.05= 56.95
5%繳稅族則是64*(1-0.085)*0.05 = 2.928
淨所得為 64-2.928 = 61.072
根據計算,我會少拿到1.6148元(公司發放80萬,就是少得到/多繳12918.4)
政策施行的話,帳面上股利分下來的錢會變多,但要繳的稅會更多(帳面上衝高國民平均所得,但實質收入減少)
以上有錯請指正(對舊制不熟,看資料推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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