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闆在出差分公司時,偷看了同事公司電腦裡我跟他私下的線上通訊內容(這樣他有違法嗎?)
裡面有我們討論公司的缺失(當然也有老闆的壞話)裡面也有說到該同事以及自己有離職念頭以及他有去面試
老闆一回公司2/1日立刻找我約談,希望我能自動離職,等我找到工作為止....
由於如果我要出去找工作面試就必須請假扣薪,
所以我今天跟他表示希望他能用資遣的方式(我根本做不滿1年,才9個月 連一個月的遣散費都不到)
但是他卻不肯
說明了要以開除的方式(不知道要編造什麼理由?)只願意給我到今天的薪資
明天他不在辦公室 那我該進辦公室嗎?(他已說明了即使我去打卡也不會給我錢)
找勞工局調解的話 我的立場站的住腳嗎?
如果他是以我們通訊對話內容(公司電腦)來開除,可以不給遣散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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