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推出的股利稅改方案被民眾及專家學者批為「劫貧濟富」是個很糟糕的方案那如果改成有上限的兩稅合一,也就是扣抵稅額不減半,但訂一個總上限5萬~10萬元全額扣抵稅額超過5萬~10萬元的人通常回推股利應該也將近幾十萬~百萬元了因此股利超過一定額度的部分非但沒有扣抵稅額,還要多繳稅可以精密計算一下多繳的稅有多少就可以考慮綜所稅最高級距是要降到40%還是35%以平衡內外資稅率這樣財政部也不會有太大的稅損畢竟收入高的人,有9成收入是股利朱敬一專訪》「掀起99%與1%的戰爭」股利分離課稅 等於幫大富豪減稅各位覺得如何?
原本我是透過銀行幫我買美國公司債 Verizon 5.9% 2054年也就是到2054年這家美國的電信公司每季都會配給我年利率5.9%的利息重點是海外利息收入免稅,合法的,但是銀行收我1.8%手續費而這投資海外的本金不會憑空生出來,是我賣中華電信股票來的本來中華電信一年配我50萬利息要扣20%的所得稅,也就是50*20%=10萬元要繳給政府,連帶的我的金錢放在台灣帳戶、進出台灣股市的外溢邊際效應抓個1萬元在全球金融化的時代,我輕易的透過複委託就把這10+1=11萬,合法的從台灣稅收裡消失了。再來為了更計較複委託每筆交易收我0.2%的手續費我計畫下個月開始申辦海外券商,再把手續費的支出降低,讓我投資的費用降更低。台灣的國稅局、銀行、券商再也收不到我的稅金、手續費了!我只是個小小咖,因應繳稅很痛,我做得到的,有錢人不會做?孔子說: 小棒則受,大棒就走不要再把劫貧濟富成天掛在嘴邊當有錢人更進一步,如曹興誠、王泉仁轉籍新加坡,並將其資產移出去,或將公司的利潤做在海外,享受它的低稅率時你要再找富人來繳稅就很難了
lavo wrote:之前推出的股利稅改...(恕刪) 股利再課稅,不管怎麼改都是二次課稅.圈圈不管怎麼繞,一定不會放過人口基數最大那一層,多想無益.沒有能力的人,通常做多錯多.偏偏最不能接受自己沒能力.
Nuke worker wrote:原本我是透過銀行幫...(恕刪) 看不懂你的邏輯!!所以富人就該減稅? 一般中產階即就該加稅補這些損失?當年為富人,調降遺產稅,結果呢? 回來的錢沒投資還炒高台灣房地產,台灣薪資依舊倒退16年.. 貧富差距更高!!任何人合法避稅,無可厚非. 把錢拿去投資國外,但也有國外基金來買台灣股票,畢竟全球化了,但別把這當成為富人減稅的理由!!曹XX,王XX...遷籍新加坡,又如何? 有更多人沒遷籍新加坡..
Nuke worker wrote:原本我是透過銀行幫...(恕刪) 這麼做應該的~,我也是為了節稅,除了用家人的戶頭分散參加除權息,今年另外用股票期貨參加除權息,我不是不想繳稅,每年繳的都蠻驚人的,但是除權息又不是穩賺,又要扣健保的補充費,這樣幾年下來,不得不改變投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