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
事情原由幫朋友(簡稱A)請教⋯
因為信用問題,需強制扣薪,所以都是掛名在A保全公司上班,再由A公司轉匯到B保全公司薪水,偽裝版派遣,然後借用同事戶頭領錢出來,以逃避法院扣查,因為A的銀行戶頭都是凍結戶,也沒保勞保,在繳國民年金,所以公司福利都沒有,現在已辦理勞保退休,並且這個月開始領專戶的勞退,因為已沒有勞保問題,健保掛在公所,沒繳稅,所以想已正名回公司當正職,請問已不用保勞保,這樣法院或銀行還查的到有工作,然後扣查嗎?
據了解欠太大條了,所以沒考慮債務協商了,他只能想能躲就躲,因為扣一輩子也扣不完,也沒在報稅,還欠國稅局一筆錢。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公司可以玩這招,所以請教各位先進,這方法請公司不用保勞保了,所以不用扣薪,回到正職,這方法可行嗎?
A告知公司一直沒給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