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贈與稅請益

朋友(已婚)名下有他長爸媽處理不動產後的全部存款,但他爸媽希望這筆存款也分一些(聽他說加起來五百多萬)給其他幾個女兒。朋友想知道他可以如何做,以免被課贈與稅。有爬文,但還是想聽聽前備們的指點。
2017-04-18 0: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贈與稅
每年贈與限額220萬,爸爸220,媽媽也220,二人超過440要付稅金,其實就看他想怎麼分啊,要是均分應該每個人都不會扣到稅,還是他要拿爸媽各贈與的220,共440,其他給女兒分,這樣都不會繳到稅,我今年才剛幫我媽媽用好

好一個豔陽天 wrote:
每年贈與限額220...(恕刪)

但是感覺是拿到手
要如何給自己的姊妹

我是感覺才500萬
多次少金額的現金給予
感覺也不會被抓到
我是樓主,我朋友那筆存款應該是超過一千萬,而他爸媽希望他分一些(預計是五百多萬)給他的姊妹(因為是處理掉家中的不動產),他也想尊重父母的決定。但他擔心贈與姊妹會被課到稅,所以才請我上網幫他問問,該怎麼處理比較妥當。
amanda2005168 wrote:
我是樓主,我朋友那...(恕刪)


每年每人贈與他人免稅總額220萬
也就是他可以匯出免稅總金額220萬給不同人
若等不及一定要今年拿到500萬,超過220萬部份請依法繳稅


amanda2005168 wrote:
我是樓主,我朋友那...(恕刪)


分年轉是比較妥當的方式,合法合規,
根據贈與稅第20條夫妻贈與免計入贈與總額,
第一年請您朋友先轉220給他太太,
然後你朋友跟他太太再各轉220給他的姊妹,
第二年再直接請你朋友把剩下的60萬轉過去就完成,
現在銀行對於化整為零的現金收付很小心,
而且超過50萬存提本來就要登記存提人,
如果金流不當反而有可能遭到國稅局追稅,
兩年就可以完成的事情不要遊走法律邊緣
這樣我大概清楚了,我再轉告我朋友。謝謝各位前輩解惑。感謝。
今天跟朋友說明了。
他另外提到假設他前陣子有幾次網購是用先匯款後取物,而下個月換新車時的主要款項也打算用匯款,加上給仲介服務費也是用匯款,這些會不會因為「有匯款金流」而也被算是贈與行為而被課到稅呢?
我跟他說應該不會,因為國稅局主要還是看你匯款的對象還有你們彼此間的關係,來判斷是否屬於贈與行為。
我這樣回達應該沒錯吧?小弟資質駑鈍,望前輩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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