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在注意美股並且開立美國網路券商帳戶的人
有可能面臨遺產稅的困擾
因為美國IRS規定
凡是非美籍非居民(NRA)在死亡時手中持有的美國資產大於六萬美金
就必需面臨遺產稅的問題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some-nonresidents-with-u-s-assets-must-file-estate-tax-returns
照IRS的原文意思是US-situated assets即美國資產
我想請教大家的是
如果在死亡時持有的股票是ADR的話
是不是就可避免美國複雜的遺產稅相關問題
因為照某些解釋
ADRs不算所謂的US-situated assets
如果能利用ADR避開這些問題
投資美股的一些心裡障礙會少許多
當然
台灣方面該申報的稅仍然一樣
只是純粹就美國IRS方面可能面臨的問題討論
護照有效年限與字號是境外投資致命傷
.境外投資是登記(護照的字號與英文名)
.台灣護照到期.換新護照(新字號).悽慘
新護照新ID? 所有海外投資飛了?
.如銀行簿,房屋權狀,投資保單,基金,證券,
**資料可變更,如'電話'EMail'住址'受益人
**資料不可變更,所有權人ID.
.如投保人/投資人/開戶人/簽約人.
.更改ID字號與姓名.無效視同毀約.
安全保本是先拿美國綠卡PR才投資.
.美國投資都用PR姓名字號登記所有權人
.綠卡PR的字號與姓名,一號跟到死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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