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於低收入戶相關問題

因為我父親的兄弟(我稱叔叔)
就是我叔叔因為現在年齡於105年4月剛滿64歲
而近年他也已經比較無法工作~
所以就已經於去年的4月底申請退休
但可能因為年資有足到可以領月退
所以他現在每年領退休金有10948元


主要想請問各位大大,由於我查了我們縣市的低收入戶補助
好像可以符合低收入戶第三款的規定(因為他父母、妻子都已經過世)

請問有關於低收入戶相關問題


他有一個小孩~ 但小孩可能因為早期叛逆不認父親
所以便已在10多年前就不知道下落~
只是近期想幫他辦理低收入戶時~ 卻好像因為這個小孩子還存在
想辦低收入戶得統計一個人一等親的所有收入~
但因為這個小孩子有收入~ 所以導致無法辦理

現在主要兩個問題

1. 是不是法律上是無法斷決親子關係的?所以我的叔叔也就一輩子也不能當低收入戶的概念= =?(除非他小孩子先死)

2. 就算真的能當低收入戶~ 是不是頂多也是第三款的條件,因為目前還有一筆10948退休金收入加減用,退休金收入是不是也算是收入?

2017-01-23 0: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收入 問題
第一點,可以到自身當地的區公所社會科申請,辦理申請異議陳訴,詳細講訴雙方已無來往等、扶養,共居⋯事實陳訴具狀後申請,然後到法院,再找法扶律師,詢問商討如何具狀申請法院執行,然後就交給法院處裡,法院會負責把人找出來,和處理相關事由,然後經判決,再行文給區公所,案件成立與否和申請通不通過。

第二點,還是要實際到公所走一趟,問明清楚相關規定才知道。

希望這有幫到你。


第三點,如果他的存款,是指存在郵局或任何銀行,超過7.5萬,就不能申請第三款了。相關有些許限制,所以多問清楚,否則第三款資格的通過不太容易,名下車子,房子,和財產等⋯相關問題。
64歲加上月退收入?
問網友沒用,請他本人去區公所申辦,

我的父親超過90,沒有月退,有身心殘障證明書,
他申請補助被區公所退件因三個條件不合格
1)申請者全家戶籍的收入--審查後不合格
2)申請者全家戶籍的動產--審查後不合格
3)申請者全家戶籍的不動產--審查後不合格
PS:
全家戶籍:直系父母子女,(不論是否同居)
你的第一點,正確,請他提告兒子不孝不扶養
你的第二點,月退收入算全家收入/算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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