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卻收到法院的通知說我因為103年度少繳稅要補繳
打電話去稅捐稽徵所確認 得知因為有公司因某種原因打錯了所以更正
重點來了我的稅金要加上滯納金還有...一堆要400多元
這時我問&我都沒收到任何的通知為什麼要多繳這400多
國稅局說我們有寄掛號給你 但問題是我根本沒收到
國稅局說依行政程序法 只要郵差有貼了掛號單 就表示有通知
所以國稅局的意思是.我寄了掛號給你 你有沒有收到是你家的事 還一切合法
真是ooxx

又說因為已經移交法院所以我們沒辦法幫你做任何更改
讓我覺得這樣的處理態度跟方式還真是讓人沒法苟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