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的董事長與總經理是政府任用
政府有完全的督導責任
現在美國與金管會都判賠
代表政府的任用與督導有錯
大老二買兆豐金股票有賠
屬於人為有意錯誤所造成
而非單就投資行為
所以政府要賠償我的損失
兆豐銀被紐約金融服務署(NYDFS)裁罰1.8億美元(約57億元台幣),金管會後又加碼裁罰1000萬元台幣,兆豐銀昨日董事會決議,這兩筆天價罰金,將全數向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總經理吳漢卿求償。
金融圈分析,蔡友才身價估約數億元,吳漢卿身價則約莫數千萬到1億元,倘若最終法院判決兩人負有責任,必須替兆豐銀償還天價罰金,兩人勢必付不出款項,將創下紀錄,破天荒成為史上第一組國銀領取豐厚退休金後又破產的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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