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服務的公司倒掉後,靠著領取失業補助金和資遣費在夜市開個小攤,當時夜市裡店面跟攤販大約800多攤,聽房東講述,2.30年前夜市黃金年代已經過去了,當年房東一家老小跟8位員工13人賣衣服,回憶說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營業額幾乎可以超越現在很多上市櫃公司,我很疑惑那為什麼要收掉,把店面租給別人?
房東嘆氣說道,夜市剛開始只有100多家店家競爭少大家又有錢,現在對手8倍成長,生意差了,重點是他把店面分隔成4間收到的租金比自己賣衣服還多,因為夜市店面搶手常常再換房客之際還可以多收一筆所謂的權利金,外加逢年過節房客們送的禮物,他說一點也不後悔收店。
自己開業後這10年最大的感覺是一年比一年差,很多店家們討論都歸咎於國家內鬥,景氣變差,但是其實沒那麼簡單,10年後今天店家突破3000家,競爭只會無止境讓大家營業額變薄,在教育普及,民智已開的現代,很多16.7歲的小弟妹們的創業,再再說明微利將是趨勢。
30年前,台灣很幸運周邊的國家都在鬥爭,菲律賓貪污馬可士,越南越戰,中國鎖國,印尼鬥爭排華,在少數的競爭中成長,如今各國都磨拳擦掌進入市場,用以前那種想法去發展只會越來越慘,這也就是現在中國轉型的原因,好好的世界工廠沒事為什麼轉世界市場,因為這個夜市越來越薄利了,自己開夜市來收租金絕對比開百貨公司賣雜貨來的穩定與輕鬆,台灣的內需市場小,但也是有方法解決,天馬行空的高原計畫,有人認同嗎?
fer wrote:
有意思的話題是因為...(恕刪)
每個夜市不同,經營型態和方式都會有不同的成本
擺在路中間或紅線上出入口等等..肯定會被警察趕或紅單,但是好處是位子好客人自然多,紅單1200元可以當租金,一天2張一個月7萬2,比一般好點租金便宜,缺點是被警察驅趕真的心裡會很難過,一點尊嚴都沒有,租位子就比較好但,好地點難租要認識和排隊,租金也是非常貴,另外朋友和同學會比較看不起你,我同學會都不敢參加,很多收入約我十分之一還會覺得我沒出息。
很多人認為夜市都有保護費存在,其實現在很少見了,但是開業成功率真的很低,不管是知名度高加盟品牌或創意十足的攤販,生意好的永遠是那幾家。
天天空空虛擬 wrote:
10年前服務的公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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