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上,就連上市大公司,有時也會用假扣押的方法,意圖搞亂競爭對手的財務,讓你東西賣不下去。
我目前是做小生意,但最近流年不利,也遇到這種惡質的小人,放話說要查封我的財產。
請問高手怎麼辦,我所能想到的,大概有幾項
1、把銀行的存款,拿去買黃金。但問題黃金要自已保管,而且黃金也不好賣
2、把現金,存進親友的戶頭。這樣的話你要信任他,不要讓錢被拐跑了
另外聽說的
1、可把財產拿去信託,這方法,有沒有人知道詳情
2、開外國銀行帳戶,但問題我在台灣開戶,一定會有所謂所得稅問題,這樣的話不是也會被查到
做生意真的不要遇到小人,請高手們說一下,哪種方法比較好?或是有更好的辦法
我來分享一些實務(切記是*實務*)的經驗,因為說的是實務面(包含法律面、社會面、經濟面等等的實務),所以各位大師若有指教請勿討論~學理~層面...
首先客觀來看就不要討論惡質不惡質這種主觀問題,做生意的兩造如果有商糾又無法和解而要到法律訴追的地步,一定是互指對方的不是對吧;就像債權人一定覺得債務人惡質不還錢,債務人一定覺得債務人是吸血鬼討債。
對版大所提的幾點來看,我們把債務問題分成個人(消金)或企業戶(企金)
個人部分,當然你是經營獨資行號那也視同個人,以經驗來說,不外乎:
1.將所有資轉移到親戚身上:這是大部分人用的方式,其中 子女(最多人用)、配偶(次多人用),風險其實也不小,這年頭大義滅親的人也不少。
2.資產信託:其實不常碰到,有碰到最多人用的是~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也有碰過,至於其他信託方式沒碰 過,需參照相關法令,當然信託對抗強制執行是有一定效果的,只是實務上的操作及相關限制不是那麼容易,不然不就一大堆人在做。
3.境外銀行:我想版大說的是OBU吧,這與平民百姓無關不需討論。
切記,如果是有民間、私人債務或糾紛,前面兩項其實都沒用,因為社會上還是用父債子償這種觀念來解決社會事務。
企業戶,就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家用的方式是千變萬化,僅就版大所問的幾點討論:
1.將所有資轉移到親戚身上:這是大部分人用的方式,其中 子女(最多人用)、配偶(次多人用),風險同上所說。
2.資產信託:其實不常碰到,碰過最多人用的是~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也有碰過,至於其他信託方式沒碰 過,不知,需參照信託法,當然信託對抗強制執行是有一定效果的,只是實務上的操作及相關限制不是那麼容易,不然不就一大堆人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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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版大說的境外銀行帳戶,我想除非版大事業有一定規模或版大非常有錢,不然也完全不用討論
OBU/OSF這個層面。
所以現實中,大家最常用(1)的方法,當然這是對走法律的人用的,如果是對走社會事的人沒用。
以上只是對版大的問題一些實務面的小感想,可不是在教如何脫產喔,我也不是現在蠻流行的擋債公司或一些法律代書事務所,只是工作上常遇到,而且公司營業性質的關係幾乎都是處理公司戶企金層面的問題,比起來個金算相當容易處理了。
要作假扣押,聲請人要提供一定的擔保法院才會下裁定准予假扣押,法院一般是會裁示聲請金額的1/3作為聲請執行的擔保,也就是說對方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的標的金額是90萬元,一般來說法官會裁定聲請人需提供30萬作為擔保,聲請人要至法院提存30萬元後,才能進一步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這就是避免有人胡亂利用假扣押而破壞社會秩序,就算假扣押強制執行有扣押到對造的資產,那也還不是債權人的,還要透過實體法訴訟確定債權存在才能處份假扣押來的資產,耗日費時,而且萬一訴訟判決債權不存在就等著被宰吧。所以一般個人債務極少用到假扣押,因為有時債權人其實比債務人還窮,禁不起。當然對金融機構、大企業或是之前假扣押記者的X董那種大戶,這些都不算問題,只是法院一般也對這種經濟上優勢的債權人沒好臉色就是。
另外提一點,現在就算有錢想聲請假扣押來玩玩也越來越不容易了,最近越來越多法院對假扣押採取嚴格對待,會要求聲請人要提出很~實明白的事證~證明對方有因為哪些因素而會導致有脫產之虞,以致損害聲請人權益,不像以前聲請人隨便寫個理由就行了,甚至就算是債權人聲請假扣押,法院也會要債權人先舉明白事證證明債務人會不還錢脫產,才會下假扣押裁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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