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投保年資16年 再繳9年就50歲
5年前薪資32000 現自由業 但仍有加入工會續保 我哥說是月繳700多 但可能越高
有可能50歲一次領 55萬左右嗎 (我實際上也可能至50歲只繳20萬) 投勞保有那麼賺嗎
若 平均薪資32000, 年資25年, 替代率 1.55%, (三讀通過版本)
則將來可能月領 : 32000 * 25 * 1.55% = 12400 元
50歲左右,就直接領走45個月份的退休金!
12400*45=558000
所以你只能領勞保年金(以你所說你的年紀要到65歲以上才能領就算是減額年金最快也要60歲)
還有另一種就是失能年金(這個就只要你符合條件就能領)
最後就是遺屬年金(你走了留給家人領的)
一、 給付標準
依下列 2 種方式擇優發給:
1.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0.775 ﹪ + 3,000 元。
2. 平均月投保薪資×年資× 1.55% 。
* 平均月投保薪資較高或年資較長者,選擇第 2 式較有利。
* 舉例: 陳先生為45年出生, 60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5 年又 5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5+6/12) × 1.55 %= 17,608 元
二、 展延年金
每延後 1 年請領,依原計算金額增給 4 %,最多增給 20 %。
舉例: 上述陳先生繼續工作延至 63 歲退休,保險年資 38 年又 3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8+4/12 )× 1.55 %=19,012
19,012×( 1 + 4 %× 3 )= 21,293 元 。
三、 減額年金
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滿 15 年,惟尚未符合本條例所定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條件者,得提前請領老年年金,每提前 1 年,依原計算金額減給 4 %,以提前 5 年請領為限。
舉例:上述陳先生 57 歲退休時,保險年資 32 年又 11 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 元,其欲提前 3 年請領老年年金。
每月年金金額: 每月年金金額: 32,000 × 33 × 1.55 %=16,368
16,368×( 1 - 4 %× 3 ) = 14,404 元 。
wen2558 wrote:
現在勞保都無一次領了(最少51年次後都沒有了)...(恕刪)
民國98年以前加入勞保的都可以自由選擇一次退或月退,51年次(含)月退必需等到65歲才可以領,所以符合資格的50歲就可以一次領勞保老年給付,勞保局可以試算,以退休前3年平均投保薪資,請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查個人投保資料並且可以試算.
剛剛在勞保局查的,一次領勞保給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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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98年1月1日勞工保險條例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年,年滿60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55歲退職者。
(2)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6)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76條保留勞保年資規定退職者。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2月25日勞保2字第0970140623號令:「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下列工作,並自中華民國98年1月1日生效:
1. 高壓室內作業。
2. 潛水作業。
※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 3 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給付標準:
(1)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2)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3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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