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親人的事情
92年辦大眾銀行現金卡,借2萬給朋友,朋友說會還
95年當銀行催繳時,朋友說會處理,然後銀行就沒電話了。以為已經處理了
現在104年突然法院來了強制支付命令
說因尚欠債18999,每年20%複利計算到今日...但沒寫總價
此時債權公司打電話來說共14萬,打折11萬塊,要我們繳清
打電話問大眾銀行,說當初那朋友確實沒有繳清,而且將債權賣給某債權公司
債權公司,電話裡怎麼求,都不肯降,而且強硬的說
不還就請強制每月扣薪到14萬(某親人薪水剛好是最低工資)...
此時我們該怎麼辦?直接繳清嗎?
一定要繳五倍的錢嗎?
親友遇到這種事,那個借錢的朋友當然消失了
心情很糟,需要幫助
除了找一些外面協助
想來這裡發問看看,是不是還有辦法....
還錢當然要還,只是五倍以上,幾乎是接近半年的薪水...
有比較有經驗,或是聰明懂這方面的人提出比較建設性的發言嗎?
月巴口都口都 wrote:
2.至於多少金額算是合理,我的經驗是30%,也就是2萬的3折,6000元。(恕刪)
大大,不知您的經驗是否適用所有債權銀行或資產公司,就小弟了解,目前30%的就只有X新銀行有可能,其它X旗、X信、X打或許沒到30%但也都可以談50%左右,甚或低些,其餘銀行要如此折數…難。更別提買斷債權的資產公司,大部份資產公司買的比例也不是10%,您想太多了,即使如此,當案件交割的那刻起,債權易主,資產公司依法本就可以取得合法的完整債權,但這也不表示他們就會用低折扣去回收,畢竟資產公司買債權,賺得就是利息,所以您的建議部份我認同,但部份有待商榷,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回到樓主的問題,坦白說,每家資產公司風格不一,有日系的、本土的,每間底限及方式都不一定,若是遇到日系的,那就悲劇了,因為價格很硬,真的只能耐著性子談,但說實說,結果不會如您所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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