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限制型股票改淨值課稅 防堵大陸惡意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

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呂雪彗╱台北報導】
大陸惡意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情況嚴重,行政院已研擬產創條例新增「防挖角條款」,放寬企業可發放限制型股票給具關鍵影響的特定員工,依取得時每股淨值計算所得課稅,草案已排入立法院15日開議後首周議程,力拚18日前過關,估稅損約30∼40億元。

心得:
看來科技業的電子新貴又要復活了, 希望大家抓得住這一波的優惠。
不過得先立法院能過關, 不然只是空砲彈。

2015-09-10 10:39 發佈
說好的不鎖國呢?
可以開放公司企業去中國,為何人才不行?

kuaners wrote:
說好的不鎖國呢?可...(恕刪)


你傻了嗎?

國家像棵樹,人才就是根,你看哪科樹沒根還能活的???

還是你是被派來斬草除根的?!
台灣都是股票綁人....
中國是直接付現金...我覺得真的要挖角,還是會被挖走啦~~!!
大公司之間相互用高薪挖人是很正常的事情,難道歐美日之間挖角也是要行政干預嗎?這也牽扯到政治,還牽扯到惡意二字。跟民主自由的社會價值觀不符。
股票只交一點點稅, 現金要交稅. 高階一點的要 45%的稅.

it6168 wrote:
股票只交一點點稅, 現金要交稅. 高階一點的要 45%的稅,...(恕刪)


沒被綁過的人不知道

這是巴兩層皮好嗎
除了賣出時的證交稅
還沒改制前 是依據當日賣出的收盤價扣除公司給你的成本後 列入薪資所得課稅的
我 lag 了嗎? 不是依取得時每股"淨值"計算所得課稅計算嗎?
沒記錯的話,當年讓科技新貴消失的最主要原因是"分紅費用化",讓公司不願意發放太多股票,而取得時用淨值或用市價課稅,這是影晌到拿股票的人

如果不從源頭改變公司發放股票的意願,只是去改變收到股票者的課稅方式...嗯,先拿的到股票再來煩惱吧...
都網路時代了,
還怕被人家挖角?
想要人才不會也去挖一些回來。

有能力的人才還有比大陸更好的去處,
整天只會拿大陸做文章,
說到底就是台灣薪資向下沉淪,
只想用香蕉養老虎。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