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盈餘要報薪資所得還是營利所得? 或是辦理增資?

公司只有雇主一人,假設扣掉所有成本與費用,但尚未扣掉雇主的薪資所得,全年營利所得是100萬,
如果雇主的薪資所得申報100萬,那營利所得就是0,
那到底是要讓雇主的薪資所得=0,營利所得=100萬 比較好,
還是說,雇主的薪資所得=100萬,營利所得=0萬 比較好?
或是說,雇主的薪資所得=88萬,營利所得=12萬 比較好?
如果對於繳稅來說,好像沒差,因為兩稅合一制,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的金額,可以在綜所稅抵稅或退稅,
但對於健保投保級距,健保法是規定雇主用 (全年營利所得/12) 去認定投保級距,
所以營利所得不宜太高,否則健保投保級距就不能用最低的34800去申報,
那我大概會採用 雇主的薪資所得=88萬,營利所得=12萬,
不知道這樣的認知對不對?
請指點一下,謝謝

關於辦理增資
如果 "有限" 公司發生什麼問題
最多也只賠資本額
資本額愈高就賠的愈多
另外就是資本額愈高
在公司沒虧錢的情況
在公司銀行帳戶的資本額是不是就不能動用?
譬如增資到資本額100萬
公司銀行帳戶就要保持100萬以上
這樣感覺那100萬就被鎖住不能利用
或是說可以偷偷動用
只要查帳的時候把差額存入公司帳戶即可?
這部分也請指點一下,謝謝
2015-09-09 14:03 發佈

sunny116 wrote:
公司只有雇主一人,...(恕刪)


去問會計師比較清楚啦。另外健保會把你所有薪資加上營業所得全部加總,不是兩者取一。我記得是這樣。
一人公司一般是設行號,這本來就是兩稅合一,採用書審如果行業別選得好可以把營利率降低,大致這樣我也不想說破,讓那些記帳士賺點錢,人家會幫你處理好。
報稅的事情,有的時候其實沒有想像中困難,國稅局也不反對你自己跑,如果有興趣,自己可以學著做,不一定什麼都要靠記帳士
兩稅合一,現在不是只有半數扣抵優惠。

假設營所17%,營業5%。

個人累進稅率年收52萬以下是5%。

是不是再找一個人,一人五十萬,會比較好 ?

有錯請指正。
雇主的薪資所得=120萬,營利所得=-20萬

jackchen wrote:
去問會計師比較清楚啦。另外健保會把你所有薪資加上營業所得全部加總,不是兩者取一。我記得是這樣。...(恕刪)


健保法第20條有規定,雇主是以營利所得來認定投保級距,
我問過健保局,對方也回文,擷取一段如下
"公司負責人是以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與其領的薪資所得無關,且年終獎金不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範圍"
如果有錯請指正,
或是有誰曾經被健保局通知要以 "薪資所得加上營利所得" 的總金額去認定投保級距
請告知一下,因為這樣明顯違反健保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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